方案总体概述
方案名称 | XX县乡镇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 |||||||||||||||||||||||||||||||||||||||||||||||
服务范围 | 本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泗城镇、逻楼镇、加尤镇、下甲乡、伶站瑶族乡、朝里瑶族乡、沙里瑶族乡、玉洪瑶族乡的镇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中转站运营管理(不含垃圾转运)三部分。 | |||||||||||||||||||||||||||||||||||||||||||||||
服务内容 | 本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泗城镇、逻楼镇、加尤镇、下甲乡、伶站瑶族乡、朝里瑶族乡、沙里瑶族乡、玉洪瑶族乡的镇区清扫保洁、乡镇垃圾清运、中转站运营管理(不含垃圾转运)、智慧环卫四部分。(1) 承接项目范围内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清扫保洁系统并负责运营维护;(2)承接乡镇垃圾收集系统并负责系统的运营维护;(3) 承接乡镇垃圾中转、压缩站点及配套设备设施的运营维护;(4)同步配套建设智慧环卫设备设施提升系统。 具体建设及经营服务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 、新建朝里瑶族乡垃圾压缩站:取缔现有中转站(存在严重的环保风险),拟新建一座占地150平方米,日处理规模 30 吨/天的小型压缩中转站一座 (由政府选址,必须土地合法化,企业负责建设); 2 、加尤镇、下甲乡垃圾中转站改造2座;7座乡镇中转站等三防三化改造; 3、乡镇垃圾屋(池)取缔和垃圾收集点改造:取缔现有垃圾屋(池)并新建符合环保要求点垃圾收集点; 4、乡镇垃圾投放系统:垃圾桶(箱)的购置及更新维护; 5 、乡镇垃圾运输系统(主要包括垃圾清运车辆系统):垃圾车的购置及更新维护; 6 、项目运营启动初始投入设备及新购基本设备 (80%的新购设备于本项目开始商业运营日前购置到位并投入项目使用,其余新购设备于开始商业运营日后两个月内全部购置到位并投入项目使用) 和要求 (不含设备全生命周期届满后的换代升级和必要更新,该类新购设备及满足本项目运营服务要求的其他所有设备的换代升级和更新所需的全部费用均已计入政府给付的运营服务费中,由企业自行承担) :
7、政府现有存量资产处置: (1)原有环卫设备设施 (车辆等) 免费移交企业维护维修和更新; (2)原有8座垃圾中转站免费移交企业维护维修和更新 。 8 、清扫保洁、垃圾清收运及运营维护内容: (1) 清扫保洁范围:XX县下辖乡镇(泗城镇除外)镇区建成区的清扫保洁作业。 (2) 垃圾收清运:本项目范围内的XX县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压缩处理(不含转运运输)等。 (3) 运营维护范围:运营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下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送(不含转运)系统和清扫保洁系统等的运营及维护,以及设备设施的维修和更新等。 | |||||||||||||||||||||||||||||||||||||||||||||||
合作方式 | 采用特许经营运作模式 | |||||||||||||||||||||||||||||||||||||||||||||||
服务年限 | 特许经营期设定为8年。 | |||||||||||||||||||||||||||||||||||||||||||||||
投资概算 | 项目企业投资2219.85万元 | |||||||||||||||||||||||||||||||||||||||||||||||
运营费用概算 | 年支出成本1566.27万元,8 年运营期合计总支出成本 12530.16万元。 | |||||||||||||||||||||||||||||||||||||||||||||||
备注 | 1、在运营服务期间,因乡镇政府所在地扩容等至服务面积增加的,当增补面积大于等于一定体量时(暂定超过原保洁面积的 20%),按服务综合单价(314574.20 元/乡镇)×增补比例的方式计价,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进预算。 2、自进场服务之日起,开始计量收费,按生活垃圾收运单价×生活垃圾收运量(生活垃圾收运量不足 93.16 吨/日的按93.16 吨/日计,超过 93.16吨/日的按实际收运量计)。按生活垃圾收运单价(395.86 元/吨)×增补生活垃圾收运量计价,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进预算。 |
目 录
总 则
第一章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依据及原则
一、编制依据
二、编制原则
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三、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项目运行现状
第三章 项目总体规划
七、加强美丽乡村宣传工作
第四章项目具体作业方案
一、镇区清扫保洁
二、生活垃圾收运
三、垃圾中转站管理
四、大件垃圾、无主建筑垃圾清运
五、应急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
六、安全生产管理
三、项目人员配置表
四、项目设备配置表
第六章 项目投资合作思路
一、投资合作模式
二、项目资产权属
三、人员安置
四、绩效考核
五、调价机制
第七章 项目投资及运营费用概算
一、总服务费用
二、项目投资费用
三、镇区保洁费用
四、生活垃圾清运费用
五、中转站运维费用
附件1:现场调研图
总 则
为提高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综合管理服务 水平以及完善XX县乡镇环境卫生运管体系、保障乡镇人居环境卫生质量,真正实现XX县环卫工作创新发展目标及促进XX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01 号)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4〕60 号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六部门令第 25 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XX县环境卫生运管工作现状和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及市场供求关系实际,制定“XX县乡镇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以下或称“本项目”) 实施方案。
第一章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依据及原则
为鼓励和引导特许经营者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营运,提高公 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议XX县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XX县乡镇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经XX县人民政府 (以下或称“县政府”) 批准后实施。县住建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和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按协议标准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014 修正) 》 (主席令 14 号)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修订)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 658 号) ;
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01 号);
5、《政府投资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2 号) ;
6、《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
7、《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4〕60 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9 号);
9、《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 25 号) ;
1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 〔2020〕1257 号) ;
11、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第三版) 》;
12、《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014 版) 的通知》;
1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广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工作方案> (桂政办发〔2017〕167号) 》;
1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7号);
15、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发〔2022〕4号);
16、桂建标〔2020〕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环境卫生作业消耗量及费用定额》 ;
17、环卫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资料。
二、编制原则
本项目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保护各方信赖利益,并遵循以下原则:
1、发挥特许经营者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2、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特许经营者协商合作;
3、保护特许经营者和相关各方合法权益,保证特许经营持续性和稳定性;
4、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XX县各乡镇的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目前由各镇政府负责运行管理,秉 承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的指示精神,按生活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思路,将各乡镇收集的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统一集中焚烧处置。但由于各镇政府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受到运营经费短缺、人员配置不足、设备 设施配备不足且大部分设备设施老旧的影响,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率及收集覆盖面积严重不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加快建设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解决XX县垃圾收转运设备设施落后、现代化管理薄弱、信息化程度低、技术落后等现状,切实改善人居卫生环境,根据XX县人民政府未来规划和XX县的发展需求,建议启动XX县乡镇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建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将XX县乡镇生活垃圾清运“特许经营权”授予给特许经营者或由特许经营者为本项组建的项目公司,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本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泗城镇、逻楼镇、加尤镇、下甲乡、伶站瑶族乡、朝里瑶族乡、沙里瑶族乡、玉洪瑶族乡的镇区清扫保洁、乡镇垃圾清运、中转站运营管理(不含垃圾转运)、智慧环卫四部分。(1) 承接项目范围内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清扫保洁系统并负责运营维护;(2)承接乡镇垃圾收集系统并负责系统的运营维护;(3) 承接乡镇垃圾中转、压缩站点及配套设备设施的运营维护;(4)同步配套建设智慧环卫设备设施提升系统。
具体建设及经营服务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 、新建朝里瑶族乡垃圾压缩站:取缔现有中转站(存在严重的环保风险),拟新建一座占地150平方米,日处理规模 30 吨/天的小型压缩中转站一座 (由政府选址,必须土地合法化,企业负责建设);
2 、加尤镇、下甲乡垃圾中转站改造2座;7座乡镇中转站等三防三化改造;
3、乡镇垃圾屋(池)取缔和垃圾收集点改造:取缔现有垃圾屋(池)并新建符合环保要求点垃圾收集点;
4、乡镇垃圾投放系统:垃圾桶(箱)的购置及更新维护;
5 、乡镇垃圾运输系统(主要包括垃圾清运车辆系统):垃圾车的购置及更新维护;
6 、项目运营启动初始投入设备及新购基本设备 (80%的新购设备于本项目开始商业运营日前购置到位并投入项目使用,其余新购设备于开始商业运营日后两个月内全部购置到位并投入项目使用) 和要求 (不含设备全生命周期届满后的换代升级和必要更新,该类新购设备及满足本项目运营服务要求的其他所有设备的换代升级和更新所需的全部费用均已计入政府给付的运营服务费中,由企业自行承担) :
类别 | 名称 | 单位 | 需新增数量 |
清扫保洁 | 电动保洁车 | 台 | 34 |
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 | 台 | 7 | |
垃圾清运 | 勾臂箱(3方) | 个 | 160 |
自卸式垃圾车(6方) | 台 | 19 | |
240L垃圾桶 | 个 | 6400 | |
垃圾收集点建设 | 个 | 1600 | |
垃圾中转站 | 水平移动式中转站新建 | 座 | 1 |
吸污车 | 台 | 1 | |
中转站设备改造 | 座 | 2 | |
中转三防三化改造 | 座 | 7 | |
项目管理 | 皮卡车 | 台 | 1 |
智慧环卫网络平台 | 套 | 1 | |
GPS终端 | 套 | 29 |
7、政府现有存量资产处置:
(1)原有环卫设备设施 (车辆等) 免费移交企业维护维修和更新;
(2)原有8座垃圾中转站免费移交企业维护维修和更新 。
8 、清扫保洁、垃圾清收运及运营维护内容:
(1) 清扫保洁范围:XX县下辖乡镇(泗城镇除外)镇区建成区的清扫保洁作业。
(2) 垃圾收清运:本项目范围内的XX县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压缩处理(不含转运运输)等。
(3) 运营维护范围:运营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下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送(不含转运)系统和清扫保洁系统等的运营及维护,以及设备设施的维修和更新等。
三、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的必要性
(1) 加强环境管理、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需要
根据《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各市县要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偏远乡镇和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强化设施日常监管和运行维护,杜绝垃圾散烧、露天焚烧等现象。加强城镇老旧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搬迁和建制镇垃圾转运站建设,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能力,积极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减少垃圾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进一步完善“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片区处理、村屯就近就地处理”体系,持续提高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到2025年12月底,满足全区城乡生活垃圾转运需求,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 强化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高城乡综合承载能力的需要
推进XX县城乡高质量建设,提高城乡综合承载能力是核心。城乡综合承载能力是指一个城市和乡镇的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生态资源等要素支撑经济 社会和人口发展水平的能力。现代化的城镇,必然具有功能完善、承载力强的特征,市政基础设施是城镇承载功能最主要的体现,对城市和乡镇发展具有重要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作用。而垃圾收运处置系统等环卫设施建设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就XX县乡镇而言,应重点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包括现代化清扫保洁运管体系的建设,垃圾收运系统的完善、改造、升级,新增垃圾收集点,统一规划布局垃圾收集站,完善垃圾运输车辆等,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建设功能配套、景观良好、整洁文明、生活舒适的人居环境,真正实现高质量乡镇环卫运管体系平衡发展的目标。
(3) 保护凌云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需要
随着XX县经济的发展,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也越来越多,垃圾成分也越来越复杂,旧的垃圾收运系统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垃圾处理需求。垃圾收运过程中“漏水、漏渣、漏气”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乡镇生态环境,土壤、大气、河流以及地下水将受到了持续污染,降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容易引发疾病,损害人民身体健康。
作为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重要一环,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转运,不仅对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保护河流生态环境起着极其重要作用。另外, 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日益加快,人们对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为适应人们对城市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必须建设完善的垃圾收运系统。
实施XX县乡镇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是从源头上保护XX县自然生态环境免受污染的必然选择,也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发挥着极其重要作用。
(4) 改善投资环境,改变传统政府基础建设和公用事业投资模式,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需要
实行环卫市场化,可以缓解短期财政资金压力,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解决当前财政资金紧张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总体使用效率,通过市场竞争,选择有能力的企业承担环境卫生作业工作。引入竞争机制,打破“管 干”均带有政府或政府国有的被动局面,实现真正的政企分离,使政府对环卫工作的监管,转变到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和对环境卫生作业市场的间接调控上,可以提高对辖区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效能,将乡镇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全面推向市场化,实行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化的运作,利用社会力量在资金和专业技术上的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更高质量和效率的服务产品,实现环境卫生管理与作业分离,全面提升乡镇环境卫生水平。
XX县乡镇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是XX县快速发展建设过程中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整个XX县经济发展,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因此,结合XX县近、远期发展,建立一套封闭的、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的可行性
(1) 政策可行性
2011 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9 号) ,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小城镇和乡村延伸,生活垃圾处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注重城乡统筹、区域规划、设施共享,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提高设施利用效率,扩大服务覆盖面。2021 年 5 月 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到 2025 年底,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 万吨/日左右,基本满足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指出积 极推动特许经营者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特许经营者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政府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
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借助社会力量来承接公用事业服务,发挥社会力量在资金和技术上的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更高质量和效率的服务产品,一直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倡导并鼓励的,因而,依法通过竞争的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承接本项目特许经营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同时,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有助于财政体制的改革,能够提高建设和运营效率以及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有助于政府用有限的财政资金为民众提供 更多更有效的公共服务。
(2) 社会可行性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和人们对现代文明的不断追求,资源化、无害化、智能化改善城市和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已经逐渐成为了现代城市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的基本形态,依托资源化、无害化、智能化生产方式实现现代城镇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以提高生活环境质量的需求,正成为社会公众对于幸福生活向往的新常态,是现代化城乡文明进步和高水平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不断丰富完善、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且不断变化的高质量生活环境需求的重要标志。
本项目实施具备了广泛的社会需求基础和持久稳定的市场供需关系。
(3) 经济可行性
本项目通过政府依法无偿让渡经营收费权暨“使用者付费+财政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模式,依托资源化、无害化、智能化技术,利用特许经营者自身的资金和技术优势,使特许经营者经过市场化的运营服务获得相应收益,实现投资回报。
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运营服务费用的构成除部分来自使用者付费外, 财政缺口补助部分的支出就财政现有实际支出状况而言,属政府可承受的预算内支出范围,而就项目全生命周期而言,相较传统的政府自管自营模式,该项支出实现了资金使用效益最佳、性能价格比最优的采购目标,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了改革效能。此外,按照市场化的经济行为规律,本项目市场化运营过程中,政府除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和应尽的相关义务及必要的财政补助外,项目运营中的各种市场经济风险,全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和消解。
同时,政府支持经营者合法经营,鼓励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通过专业化的运营管理获取应有的市场回报,实现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享双赢的目标,市场的潜力和发展趋势决定了本项目经济上的可行性。
(4) 技术可行性
根据国家现有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政策,涉及本项目运营、服务、管理全过 程的要求和规则日趋完善,为项目顺利实施和依法维护各方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技术可能。
由于本项目资源化、无害化、智能化生产和服务的特点,使政府实现对项目经营全过程高效、准确、便捷的监管成为可能,也使本项目真正成为专业化、 精细化运营管理以保证各方合法权益和市场供求秩序的利民工程。
此外,本项目实行企业法人的公司化管理模式,对企业法人的综合实力和社会信誉要求较高,可以最大限度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范良性运营和风险处置化解。
(三)项目运作的目标和意义
1 、是落实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等政策文件的要求
2022年5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总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提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尚未覆盖的农村地区,要按照自然村(村民小组)全覆盖的要求,配置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实现自然村(村民小组)有收集点(站)、乡镇有转运能力、县城有无害化处理能力。已经实现全覆盖的地区,要结合当地经济水平,推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升级换代。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收集池,建设或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点(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和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2022年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各市县要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偏远乡镇和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强化设施日常监管和运行维护,杜绝垃圾散烧、露天焚烧等现象。加强城镇老旧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搬迁和建制镇垃圾转运站建设,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能力,积极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减少垃圾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进一步完善“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片区处理、村屯就近就地处理”体系,持续提高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到2025年12月底,满足全区城乡生活垃圾转运需求,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本项目建设是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市各级政府相关政策及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是响应国家创建卫生城市政策要求的实际行动,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 、是完善XX县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提高垃圾清运率的具体措施
目前,XX县乡镇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置水平较低,部分区域垃圾箱、垃圾桶等收集设施配置数量不足,且大量收集点垃圾露天堆置,如遇风雨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大;此外,部分垃圾车、中转站设备等环卫机械设备更新程度不高、效率低下,使得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因而急需提高垃圾收集转运作业效率,保障XX县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的稳定运行。
3 、是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的有效途径
本项目采用信息化管理工具从垃圾收集到运输进行全程监控,提高垃圾收运的及时率,把各乡镇垃圾及时按照相关标准做好分类收运到处理端,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减少垃圾的二次污染。同时补充完善收集清运作业设备,增大垃圾收运覆盖范围,提升垃圾处置效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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