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区人员配置
1、保洁员:根据清扫保洁的面积、道路等级、人流车流密度等因素综合确定,通常按照定额标准结合机械清扫冲洗实际情况进行配备(按道路等级来配置,一级保洁道路:3000平米配置1人;二级保洁道路:5000平米配置1人;3级保洁道路:8000平米配置1人)。
2、保洁组长:负责管理和监督保洁员的工作,其数量根据保洁员的数量和作业区域的大小进行配置,(一般按比例设置每10-15名保洁员配备1名保洁组长)。
3、辅助工:协助保洁员进行清扫保洁工作,如垃圾收集、转运等,数量同样根据作业需求进行配置(每10-15名保洁员配备1名辅助工)。
4、大中型车船驾驶员:负责驾驶大中型清扫车、垃圾收运车等,数量根据车辆数量和作业需求确定(每辆大中型清扫车、压缩车、转运车等配备1名专业驾驶员)。
5、轻微型车船驾驶员:负责驾驶小型清扫车、垃圾收集车等,数量同样根据车辆数量和作业需求确定(每辆轻微型清扫车、电动保洁车等配备1名驾驶员,可兼职辅助工或保洁员)。
6、清扫主管:负责整个清扫保洁作业区域的管理和监督()。
7、车队组长、车队长:负责车队的管理和调度(每10-15辆清扫车和垃圾收运车配备1名车队组长,每20-30辆清扫车和垃圾收运车配备1名车队长)。
二、乡镇人员配置
1、镇区保洁员:与城区保洁员配置类似,根据清扫保洁的面积、道路等级等因素进行配置。
2、保洁组长:负责镇区保洁员的管理和监督,数量按比例设置。
辅助工:协助保洁员进行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工作。
3、大中型车船驾驶员、轻微型车船驾驶员:与城区配置相同,根据车辆数量和作业需求确定。
4、转运站管理员:负责垃圾转运站的管理和运营。
三、车辆配置
1、小型高压冲洗车、干扫车、小型电动扫路车、电动保洁车:用于道路清扫保洁,数量根据作业区域的大小和清扫保洁的需求确定。
2、高压冲洗车、洒水车、抑尘车:用于道路冲洗、洒水降尘等,数量同样根据作业需求确定。
3、护栏清洗车:用于清洗道路护栏等设施(根据护栏的长度来确定)。
4、侧挂桶收集车、小勾臂车:用于垃圾收集,数量根据垃圾收集点的数量和垃圾产生量确定。
5、240L垃圾桶:作为垃圾收集容器,数量根据垃圾收集需求进行配置。
6、3吨压缩车、8吨压缩车(根据垃圾量来确定)。
7、大勾臂转运车、对接转运车:用于垃圾转运,数量根据垃圾转运量和转运距离确定(根据垃圾量及终端运距来确定)。
8、5吨自卸车:用于运输大型垃圾或废弃物(根据区域内的大件垃圾来确定)。
9、垃圾压缩设备:用于垃圾压缩处理,提高垃圾转运效率(根据垃圾量与中转站的数量来确定)。
注意:以上配置标准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作业需求以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调整和优化。因此,在具体实施时,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配置。
以下表格摘自于《环卫一体化项目成本测算》的部分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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