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佛山发布了一则通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准备对佛山市内存量商品房进行收购,用作保障性住房。但并不是所有存量商品房都有被收购的机会。
首先,必须是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
拟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优先选择整地块或整栋未销售的项目:(一)用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不超过120平方米,以100平方米以下户型为主;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以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 7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二)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齐全,符合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条件;(三)抵押合同明确转让须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其实今年6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中提到: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有利于推动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盘活存量资源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配合保交房攻坚战和“白名单”机制,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解放思想、拓宽思路,稳妥把握、扎实推进。市县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自主决策、自愿参与。7月24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调度会也提及相关问题。中山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的试点城市,也是一个人口净流入量较大的城市,有一定的可能性会跟进。另一个问题来了,钱从哪里来。网上有专家建议成立国家级的基金,也有的建议发行专项债。当然,中山的人口远不及佛山、广州等城市,即使收购存量商品房也估计不会收很多,也不会每个区域都收。会根据人口和住宅供应情况来有限度开展。另外我们建了一个中山房地产交流群和产业交流群,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扫以下二维码,添加我们工作人员微信。其中,产业交流群需要提供个人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