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看小货车,后看“巨无霸”
远看晃悠悠,近看战兢兢
这不是谜语
一辆小货车中的“变形金刚”
10月15日15时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上京服务区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装载货物严重超过车身高度和长度,且仅进行简单捆绑固定,随时有散落的风险。
经测量,该车核定长度5.985米、实际载货长度10.305米,核定高度2.4米、实际载货高度4.535米。
货车违规装载货物上路
行驶容易出现车身不稳、货物掉落等情况
既危险又违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温馨提示
请广大货车驾驶人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自觉抵制超载及超长、超宽、超高等违法行为,切勿受到利益驱使违法运输,引发事故得不偿失!
来源:三明高速交警微发布
编辑:李 静
校对:张建峰
审核:黄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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