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建设项目"是一个有一定争议的问题,《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建设项目的概念。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城乡规划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 52部法律、 210余部行政法规使用了"建设项目"或者类似的概念,可作为参考的规定主要包括:
一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虽然该条例同时也使用了建设项目的概念,但其对"项目"的定义,对于理解"建设项目"的内涵也有参考意义,即"建设项目"主要是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是招标投标法第三条、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条、《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三条,主要采取列举的方式对工程 (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作了规定。
三是 1996年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是指从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日中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大型项目和高科技并能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项目等。
四是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统称建设项目。
五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 2004 ) 20号)所附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04年本)》规定,本目录所列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技资项目。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几点初步结论:第一"建设项目"是一个在立法和管理中广泛适用的概念,但目前尚未有一部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项目的内涵作出直接、明确的规定。第二相关立法在涉及"建设项目'时,使用的称谓可能包括工程、重大工程、工程项目、重大项目、基础设施等,概念上并不完全统一。第三相关立法在涉及“建设项目”时,其内涵是大体一致的,指的都是列入投资管理的固定资产类项目,事实上,这也是立法机关和管理部门中对"建设项目"内涵的多数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释义》中的定义:
改建项目,指为了提高生产运行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对原有的设备、设施、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包括不增加生产运行规模的辅助设施建设。
扩建项目,指为了扩大生产运行规模,而建设设备、设施、工程的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指对现有项目的技术、流程、工艺、原料进行升级换代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也属于广义的改建项目,但通常所说的改建项目偏重于硬件设施的改造,而技术改造项目偏重于软件配备的更新。
这三类项目的共同点是原有项目的主要用途、性能未发生改变,如果主要用途、性能改变,则属于新建项目。对于迁建、重建项目,应按照其具体情况,分别纳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管理。
探讨:
1、验收后的砖厂掺烧污泥是否做环评?
2、验收后的企业改变部分原料、辅料是否需要做环评?
3、验收后的企业没有固定资产投资,但是改变了生产工艺的项目是否需要做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