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公安侦查机关破获了一起涉及多家鉴定机构的收藏品套路鉴定诈骗案,再次为艺术品市场参与者敲响了警钟。
然而,这并非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业务员提出,为了让瓷瓶顺利进入博物馆收藏,刘先生需要先支付一笔鉴定费,以便获得专家的鉴定书。
刘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警方在梳理110警情时发现,多起与臻古文物鉴定中心相关的报警记录均涉及收藏品鉴定诈骗。
为了揭开这类鉴定机构的面纱,侦查员化装成古玩爱好者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令人震惊:200元的现代工艺品,在这类鉴定机构的“专家”眼中,竟可以说成了价值连城的古董花瓶。
涉案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都极具欺骗性,他们不仅在网上购买假鉴定师资格证书,还出具毫无依据的虚假鉴定报告,当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受害者的鉴定费。
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北京警方迅速行动,一举查获了包括臻古文物鉴定中心在内的21家涉案公司,将290名涉嫌诈骗嫌疑人移送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检察机关审查,这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盛某及其团队,通过虚报藏品高价、拉客户进行鉴定并告知藏品为赝品不退鉴定费的方式实施诈骗。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盛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他被认定为从犯的人员,都分别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对部分犯罪情节较轻、主动认罪认罚并退赔的嫌疑人,检察院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收藏品市场,不法分子常常利用部分消费者风险意识不足、辨别能力不强的弱点,设置重重陷阱进行诈骗。虽然执法机关和普法部门反复警示,骗子公司仍然层出不穷、屡屡得手,是因为收藏品市场充满着极大地诱惑和风险,诈骗机构利用人性的贪婪和疏忽,制造各种场景,往往防不胜防。因此藏家朋友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不断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和反诈能力,选择正规渠道和权威机构进行鉴定和交易至关重要,同时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诈骗及时报案并寻求法律援助。
注意要点:对于文物的鉴定,我国有明确的规定,需要对文物进行鉴定的,应当委托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认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一条款为打击收藏品诈骗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