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 | 税法学原理和记忆(9.20日更新)

学术   2024-09-20 07:30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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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基本原则



  • 税收公平主义和实质课税原则的区别


解读:


税收公平主义里面的负担能力是指多得多交税。实质课程原则里面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税负,防止其偷税漏税,比如定价过低,税务局有权调整计税价格。

  • 规范性文件特征


    1、非立法行为的行为规范

    2、适用主体的非特定性

    3、不具有可诉性

    4、向后发生效力


解读:


非特定性指的是规范性文件不以特定的人和事为规范对象,所以不具有可诉性,因为规定的都 是抽象的行政行为,只有具体的行政行为才具有可诉性。税收规范性文件一般是对上位法等的具体适用所作的阐述,往往先于具体行政行为而形成,所以是向后发生竞争力。


  • 税法基本原则

    法定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实质课税原则


记忆:

法公笑(效)死(实)
天下太平,法律老公公笑死。

  • 税法适用原则

    法律优位,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程序优于实体,实体从旧,程序从新,法律溯及既往原则


记忆:
四优速(溯)食(实)

  • 纵向公平和横向公平


解读:

纵向公平是指不同的收交不同级别的税
横向公平是大家都交一样的税,不同身份的人在纳税上平等。

  • 财产和行为税类

    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记忆:
对你的房子,车子,印上一层漆—行为艺术
房子车子是你的财产。

  • 特定目的税类

    城建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


记忆:

卖地(耕地占用税)是为了买车(车辆购置)买船(船舶吨税)
边抽烟边开车(烟叶税)
撞墙,需要维护建设(城建税)

  • 税收收入划分


记忆:

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中央政府就是你的父母,给你钱花,给你买车,最后还给你关门。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跟土地、房子有关的,还要保护环境,卖烟。



增值税

  • 怎么理解增值税是中性税收

    解读:

    只要商品的最终价格相同,无论流转多少环节,最终缴纳的税额都是相同的。增值税有利于避免重复征税,不会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经营和决策产生扭曲作用,符合下列税收中性原则的定义。

税收中性原则的基本涵义应该是:
税收不应改变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经济决策,不应扭曲资源配置格局;
税收不应给纳税人产生额外负担,以促使社会经济效率水平和福利水平的增长
维护国内税负公平及国际税收公平,税收不能扭曲和破坏平等竞争的外部条件。
这样的税收即为中性税收。
  • 自产货物抵偿债务不是视同销售

    解读:

这是一种正常的销售行为,在会计里面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以不是视同销售,而是特殊销售行为。

  • 9%: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记忆:

交邮基建不动不租转土


注:停车费为不动产租赁服务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解读:

  1. 金额不高,对企业负担不大,除非专门从事租赁行业   

  2. 防止税款流失。如果按照实际租赁期开始再交,监管成本较高,二来也容易造假


  •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适用于贷款项目

解读:

投资有风险,最后却能收取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这是不是挂羊头卖狗肉?

明明是贷款,披着投资的皮。所以在税收上堵住这个漏洞。

  •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交通运输服务征税

    解读:


    因为你跟托运人签的合同,肯定是承运业务,只不过托运人并不知道你是否有运输工具。


  • 统一核算,异地移送用于销售(境内)

    增值税上作为视同销售


解读:

会计和所得税上因为所有权未变更,所以不作为销售处理。但增值税上为何视同销售?

主要原因是地方国税局不同。如果跨市进行移送货物销售,比如A发货到B销售,那么最终增值税是按业务发生地缴税的,则在B地交税,A地国税局收不了税。由于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所以A得给B开专票,B抵扣专票。否则B只有销,没有进。A没有销,还得作进项转出,不合理。

那再进一步问,国税局都是一家啊,为啥还要区分地点?虽然国税局都归总局管理,但实际上收的税还是留一部分(25%)给地方了,毕竟地方营建经商环境等是需要投入的,雁过留痕,需要留下买路钱。所以在税收上,税务局不能看成一个。否则都按企业总机构来汇总交,大企业都在北京,其他地方税局岂不是收不到税了?

同一市内,统一核算,汇总征税,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 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解读:

法理上来讲,应该是受益人即投资者作为纳税人。但如此征税成本就过高,且自然人无法取得进项来抵扣,所以以名义上的资产所有权人来征税可能就是替代方案了。

  • 集团统借统还为何免税


解读:

统借统还是指由集团企业或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再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免税是为了支持集团企业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

  • 为什么生产过程产生的报废产品,经营管理的办公用品可以进项抵扣


解读:

这些东西未来不能销售,无法产生销项,那为何可以抵扣?

报废产品本身是入成本时已考虑了废品率,已经入了成本。实物虽然不能再销售,但本身价值已包含在收入里面,未来会产生销项税。

办公用品虽然消耗掉了,但当初购买的时候入的是费用,产品定价本身也包含了这块,所以其实也产生了价值,产生了销项税。

不要单从实物链考虑,从价值链的角度看,增值税是对价值的增值来计算,而不是具体一对一的实物。

  • 为什么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


解读: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就视同销售,但购进的货物,为何就不能视同销售呢?一来,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企业本身是最终消费者,不再进入生产流通环节,如果抵扣,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且是经营无关的支出,无增值,不满足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故不作视同销售,此时应作进项税转出。二来,企业购买的时候已经承担了进项税,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视同销售是因为没有承担过税负,否则税收不平衡,不公平。三来如果作视同销售,计税价格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销与进相同,最后交税为0,没有必要(这一条是辅助说明,并不是说买与卖的价格相同就不合理,没必要征税)。

  • 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


解读:

形式上,该业务满足混合销售的定义,而且货物与服务之间具备从属关系,那为何需要分别核算,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建筑服务的工程量较大,从属关系不强,会计有反映业务的职能,需要分别核算更加的合适些,也容易产生税务筹划的空间。

  • 单用途的商业预付卡的增值税规定

    预收款: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读:

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是因为此时货物或者服务没有转移,只是钱与卡的等价转换,未产生纳税义务,此时自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只能开具发票。因为这里用了普票,未来结算方结算的时候,也无法开具专用发票。

还有一种理解是,这个其实是相当于卖给了消费者,进入消费领域了,给消费者是无法开专票的。

  • 保本理财的利息收入征收增值税


解读:

保本理财的利息收入理解为提供为贷款服务,需要征收增值税

非保本型的利息收入不需要征收增值税

  • 存款的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解读:

存款的利息本质是一种贷款服务收入,但不收增值税,一来是纳税人给银行开票的,而且需要开专票,操作上存在比较大的成本,二来存款利率较低,低于通货膨胀率,实质上为负利率,没有增值。

因为存款的利息不征收增值税,所以银行不能抵扣进项税,不能按利息差交税,也就是说贷款没法抵扣进项税。

  •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为什么不能抵扣进项税

    解读:

先说简单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这种生活性消费活动,偏福利性质,而且实际征税过程中也没法区分企业支出和个人消费的界限,如果可以抵扣,会造成税款流程的,所以干脆规定这几项不能抵扣进项税,这个主要就是税务的一种管控手段了。其实在企业所得税中也有这种类似规定,也是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消费60%扣除并不得超过营业收入千分之五的原则来扣除。也就是这种无法界定接受劳务的是企业还是个人,所以折中处理。

再说说贷款服务,综合网上各种答案以及网课老师说的汇总如下

  1. 主流观点是说,如果允许抵扣利息,打通融资行为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按照增值税环环相扣的基本原理,那么存款利息就要征税。这意味着纳税人需要给银行开专票,大部分的存款人是个人,开票不现实,所以征收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现在实际存款利率为负的情况下,征税也不合适。

  2. 国家要少交税,在当初营改增已经让利很多财政收入的情况下,可能当时国家也承担不起,只好让这些金融大佬们承担税负了

  3. 贷款服务不能抵扣据说是央行要求的,因为如果贷款可以抵扣进账,那么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利率就不一样了,一般纳税人的实际利率会是名义利率除以1.06,而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不能抵扣,实际利率就是名义利率,高于一般纳税人。这就导致央行的利率政策在实际中会受到企业规模的影响而扭曲,小规模利率更高也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吧。


所以说我国税收政策制定的考量,大概会从税法原理,税收征管与反避税,以及宏观社会调控三个层面来考量的

  • 购进的贷款服务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解读:


    防止利益输送,将一些非手续费的也开在手续费中,二来本身金额也不大。

  • 被保险人赔付的保险赔付为什么不交增值税

    解读:

    国家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超额赔付。为的是防止企业钻漏洞,精力不放在生产活动上,天天想着赚保费,人为制造事故。


    所以没有增值,不交增值税。


  • 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不交增值税

解读:

此时纳税义务没有产生,以后实际维护的时候需要交。


  • 通过合并、分立等方式的资产重组过程中,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涉及的不动产等


    解读:


实质上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解读:

这个条文其实已经名存实亡了,所谓的非应税项目,在增值税领域里,就是营业税项目,反之在营业税领域,指的就是增值税。但16年已经全部营改增了,实际上不存在非应税项目了。

比如以前,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自建办公楼,是需要视同销售的,因为未来销售办公楼,交的是营业税,所以说是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未来就收不了增值税了,需要作销售处理。如果是购进的,还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所以网上有些老的资料还是这个解释。

现在都是增值税领域,不用视同销售处理,所得税上所有权也未变更,会计上也不符合收入条件,所以直接按成本结转即可。即: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以前,现在无)

  •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需要视同销售


解读:

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对于你来讲,是进入了流通增值环节(虽然不一定增值),增值税链条没有中断,是一种销售行为。如果不给对方开专票,对方没有凭证,后续销售的时候如何抵扣进项?这个跟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同,因为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是最终消费环节,增值税链条中断,是做进项税转出的。

二来防止偷税漏税。通过假赠与,真销售,你我互相赠送,大家都不用交税了,这种形式来逃避税款或者说是纳税筹划。

这里注意会计上的一个细节点,投资,分配,是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来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比如分配给股东,相当于是拿货物换取股东的劳务,股东的劳务是能给企业带来利益的。而赠送,是不能带来企业利益流入的,贷方只能按“库存商品”科目结转。所以分录上:

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分配: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赠送:

借: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需视同销售,不征收增值税。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解读: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现在都属于增值税范围,这跟赠送货物的原理是一致的,所以不再解释。

这里重点关注下细节点,服务是个体工商户,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个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也就是自然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主要应该是价值的问题。

其他个人提供服务,价值其实是不高的。但如果卖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那价值就不同了,不征税国家损失较大。

  • 如果销售的是自产活动板房并提供拆装服务,应该分别核算,分别适用销售货物和建筑服务的税率;如果销售的是外购活动板房并提供拆装服务,应该按照混合销售处理,根据主营业务选择适用税率。

    解读:


    理论上来说,销售自产活动板房并提供建筑服务,是混合销售,根据主营业务适用税率。但现在处理上是按照兼营。

    可以这么来理解。活动板房是个性化的,拆装服务如果让销售方来做最适合不过。而且是临时居住的,建筑服务这块按低税率, 利于纳税人。

    或者原先是交营业税的,出于税负前后一致的考虑。


  • 有形动产的租赁为什么是13%

    解读:


    防止以租代售。

    有形动产的租赁跟销售货物的税率是一致的。如果有形动产的租赁比较低,比如6%,当税额对价值的影响比较大的时候,那大家都去租赁动产,而不是购买动产。


  • 无形资产的租赁为什么是6%

    解读:


    无形资产的可抵扣项跟一般的货物比起来较少,为了税负公平,所以税率比较低。


  • 小规模纳税人进口时为何使用的是税率而不是征收率

    解读:

    这样造成进口货物价格有差异,因为税率高于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买价便宜,就可以卖的高一些,或者卖的比一般纳税人低,扰乱市场 


  • 征收率的适用范围

解读:

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正确计算销项与进项,不做抵扣处理,所以直接用较低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选择或必须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 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为什么按照差额计税

解读:

一般的以旧换新销售,只是一种促销手段,旧物品回购了几本上不能再用。而金银首饰回购之后,可以回炉重造,立马再使用,所以按差额来计算销售额。

  • 包装物押金计税问题

    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不论是否逾期,在销售时一起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与消费税;

解读:

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那就是白酒,红酒等 ,这些酒类一般增值比较高,就有人钻漏洞,将酒的价格部分转移到押金上,等押金过期再计税,以此获得迟付增值税的效果。为了补这个漏洞,所以再作

  • 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和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不得扣减利息支出

解读:

对于 银行来说,贷款的利息为收入,那么存款的利息,就是支出,增值额应该是收入减支出,但因为存款利息不征增值税(原因见前面解读),银行也就无法取得进项税,所以就没法扣减利息支出。

  •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读:

金融商业是差额征税,差额征税的原因是营改增的要求,税负只减不增。

如果要开专用发票,肯定是按销售来开,这样下家抵的是全部的销售额,但交的却只是差额,交的多抵的少,国家税收减少。

  • 金融同业往来免增值税

解读:

金融同业往来主要有三种,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内部之间,金融机构之间,免税是为了鼓励资金流动,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减轻金融机构的税负,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 购进农产品,为什么要进行计算抵扣 

解读:


税法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免税的。

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原因如下:

  1. 鼓励农民生产农产品并促进农业发展。

  2. 降低农民的税收负担。

  3. 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并提高生活水平。


那购进农产品,上家免税,若下家凭票抵扣将无税可抵的问题,因此上家免税,下家计算出一个进项税额来。否则影响购买积极性,可能自己自产加工了,或者不能抵扣,成本增加了,要求上游降低价格,不利于农业发展。

还有些是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按3%简易计税,如果给你开了专票,你也可以按9%计算抵扣。道理同上,保护这种类型的小规模纳税人。

如果向那些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则不得抵扣,因为这些批发、零售商销售是免税的,购买的时候也没有承担税负,农民在购买的时候至少承担了购买税负。

至于为什么是9%,而不是13%,这是综合考虑税负的结果。购进后如果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的税率的货物,在生产领用当期,升级抵扣,再抵1%,也就是10%来抵。

  • 购进农产品生产为非农产品

解读:

比如购进水果,加工为水果罐头。水果罐头的税率是13%

此时可以加计扣除一个点的进项税。

这样可以降低销售方的税负。

  • 购进免税农产品为何按照买价来计算抵扣

解读:

这里的买价是一个含税价。正常应该要还原为不含税价再去计算进项税。

简单粗暴的理解,让购买者抵扣的多些,提高购买积极性,促进农业发展。

  • 为什么会有核定抵扣

解读:

除了以票抵扣和计算抵扣外,为什么还多出来一个核定抵扣?

核定抵扣的原理为:一般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方法和审定的扣除标准,计算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堵住实务中的造假漏洞。比如你买100万的农产品,要求对方开200万,针对造假比较广泛的种类我们采用核定抵扣。

  • 桥闸通行费的抵扣税率为什么是5%

解读:


桥闸通行费本质是一种租赁不动产,应该是按照9%来征税。但租赁不动产以前是营改增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因为可抵扣进项少,所以按照5%来,那么纳税人取得此类发票,也按5%来进行计算抵扣。

那高速公路为什么是3%?

高速公路通行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促进平等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现在切换成增值税,也按3%。

  • 旅客运输,为什么公路、水路是3%,不是9%

解读:


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路、水路旅客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征收方式缴纳增值税。简易征收的税率是3%,所以纳税人也只能按照3%的税率进行抵扣。

国家分不出来你有没有按照简易征收,所以是一刀切,统一按3%。

  • 连续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解读:

    也就是从3月开始,每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都是在增加的,比如3月是-100,那你4月得是-100以上,比如-110,5月是-120,每个月都是跟基数3月比,第6个月增量高于50万。如果退的太少,大家付出的成本比较高,所以设置了门槛,第6个月的增量不低于50万,这个比较是跟基期3月比,不是跟第5个月比,因为是累计数的比较。增量留抵税额中有一部分是旅客运输的,有一部分是计算抵扣的,所以需要剔除这部分,所以公式里*进项构成比例。


  • 留抵退税为什么要乘以进项比例?

    解读:


    税务局愿意退你的钱,必定是当初它收了上来的钱。

    计算抵扣里面有农产品和交通运输类进项税,这两类一个是免增增值税,另外一个是购买后自行价税分离计算出来的,这两个实际上企业都并没有额外负担过税,所以不再退还,否则就是双重优惠了。


  • 即征即退的作用

解读:

对应纳税额征上来又立马退掉。但数据就统计进来了,也能够保护相关重点产业。有利于税收监控。

  • 融资租赁服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为何一个含本金,一个不含本金

解读:

融资租赁服务本质上来说是分期购买资产,是一种销售行为,所以销售额是含本金的。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是一种抵押资产的借贷行为,所以是一种贷款服务,销售额不包括本金,由于没有实际购入设备,所以车辆购置税也不包含在内。


  •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3%减按2%

解读:

前提是固定资产没有抵扣,没有抵扣自然按低税率,所以定了3%。减按2% 是一个优惠政策,为了鼓励固定资产有流转和有效利用。

  •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为何不交增值税

解读:

非上市公司股权因为未上市,不属于有价证券,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不在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 建筑业的分包业务

解读:

建筑业的分包业务只有简易计税下能进行差额确定销售额。

可以简单这么来理解,一般计税下可以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本身可以抵扣的情况下就不允许再进行差额了,否则交税太少。

简易计税,不能抵进项税,而且建筑业特殊,分包金额往往比较大,所以采用差额计税,并且低税率。


  • 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何用简易

解读:

清包工是指客户提供主材料,施工单位提供劳务和购买辅材,主要是劳务成本,而劳务成本没有进项税,所以可以用简易

  • 出口加工区

解读:

出口加工区是一种特殊工业区,境内关外。即虽然在境内,却在海关之外。区外的境内企业运入出品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需要办理出口手续。出口加工区的运往区外的货物,视同进口

  • 零税率和免税的区别

解读:

零税率是要征,只不过税率为零。所以进项税正常该抵的抵,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

免税也是要征,但免征,是一种税收优惠。管理上需要进行税务局审批或备案。免税下,无销项自然也无进项,进项税不能抵扣。

  • 返还收入不得开具专票

解读:

返还收入不属于对外销售收入,所以不得开具专票。要么开普票,对方作为费用。或者开红字,冲减收入和税额。两种开票形式下,对方都要冲抵进项。

  • 人身保险服务属于金融服务

解读:

简单粗暴的理解,保险公司是金融公司,所以人身保险服务是金融服务。

  • 拍卖行以自己的名义开具普通发票

解读:

个人委托拍卖行拍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免税的,而且个人也开不了发票,所以简单粗暴的理解,拍卖行只是一种代开行为,所以开票收入不纳入增值税应税收中。

  • 北上广深非普通住房购买2年以上交增值税

解读:

防止炒房。如果普通住房,2年以上不用交。

  • 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清算机构之间的逻辑关系

解读:


比如拿着招行信用卡去商户消费刷钱,该商户的开户行是工行。

信用卡上有visa,master,银联等。

以上,招行是发卡机构,工行是收单机构,银联就是清算机构。

清算机构负责发卡机构与收单机构之间对账,结算,清算,中间商赚手续费。


  • 刷卡消费,发卡机构扣钱,假如1000元

  • 发卡机构因为用了卡在你商户这里消费,为你赚钱,所以收取服务费,这个服务费叫做发卡行服务费,这个收取不是直接向发卡机构收,而是通过清算机构来收,所以以此为销售额向清算机构开增值税发票。假如发卡机构收取服务费6元,并需要向清算机构支付服务费1元,因此,扣除自己实际获得的5元,向清算机构转账995元。所以发卡机构向清算机构开6元增值税发票,向清算机构索要1元的发票用于抵扣。

  • 清算机构因为向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都提供了网络服务,所以是两头收费,分别向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假如清算机构收到995元之后,因为两头各扣1元,所以将993元转入收单机构。清算机构以8(1+1+6)元为销售额,向发卡机构开具1元钱发票,向收单机构开具7(1+6)元发票,同时可以向发卡机构收取6元钱发票进行抵扣。

  • 收单机构为商户提供收款服务,所以需要向商户收取收单服务,所以向商户开具增值税发票。假如收单机构收到993元之后,要扣减收单服务费3元,所以990转给商户。最终商户为了获得1000元钱,付出了10元的手续费,最终收到990元。收单机构向商户开10元发票,并向清算机构索要7元发票抵扣。

  • 对特约单位择优奖励是收单银行激发特约单位受卡积极性的重要手段,所以特约商户向发卡机构收取服务费,开票给发卡机构。

纳税人

销售额

开具增值税发票

发卡机构(售卡方)

向收单机构收取的发卡服务费

向清算机构

清算机构

向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

分别向发卡机构、收单机构

收单机构

向商户收取的收单服务费

向商户

特约商户(销售方)

向持卡方销售货物服务

向发卡机构


  • 零税率的项目



①研发服务。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③设计服务。④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⑤软件服务。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⑦信息系统服务。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⑩转让技术。

记忆:

假如给境外外包做一个ERP软件。

外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这是一个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服务

也是一个软件—软件服务

需要有人开发—研发服务

需要有人设计—设计服务

需要有人测试—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实施中需要有人流程梳理——业务流程管理

整个项目需要有人进行资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

做好了,转让给老外—转让技术

老外请看电影—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强行记制作和发行。

  • 物流辅助服务内容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

记忆:

快递提供海陆空全方位服务。

海—港口码头服务

陆—货运客运站服务

空—航空服役

过程中,需要装卸搬运—装卸搬运

东西到站要存起来—仓储服务

再派给你—收派服务

偶尔看到有人掉水里,拯救下世界——打捞救助服务

  • 融资租赁服务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本金)-利息-车辆购置税

    记忆:

    这里的利息是借款利息和发债利息。所以说是两息一税。

    融资租赁——笼子里的猪。

    两个鼻孔朝天,吐息—两息

    在睡觉—一税


  • 预征率

    记忆:

    一般:建2租3(不动产经营租赁)转5房企3

    简易:建3租5(不动产经营租赁)转5(预征率与征收率一致)房企3


  •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的区别

  解读:

来,就是别人给你送来。所有权归境外委托企业,拿来主义。

进,是指付钱进口原材料。所有权归你自己。

  • 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计税依据

  解读:

进料加工货物其中可能有货物是保税的,所以计税依据是FOB-保税进口料件余额。

  • 外国驻华使馆及其馆员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

购买货物单张发票销售金额不足800元

购买服务单张发票销售金额不足300元

每人每年申报退税销售金额不超过18万元

记忆:

服3货8。三伏天,火把。38是个记忆点。

退的腰包(18)鼓鼓的

画面串联:外国友人比较奇怪,三伏天还点火把(想象每个人满头大汗,越细节越有画面感),每个人的腰包鼓鼓的,装着燃料。


  • 增值税先征即退

    专为少年儿童出版社发生的报纸和期刊、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50%先征后退的政策;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记忆:

少年儿童、盲文、少数民族都是100%。这几个比较特殊,要么弱势群体,要么不发达区域,所以多给优惠。

其他则是50%。


  • 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记忆

    记忆:

    公影储,装收文

消费税


  • 成品油税目记忆

记忆

石脑油,有脑,可以听的进去,所以带烃的都算,混合芳烃、重芳烃,稳定轻烃都是。考试脑子烧焦了,轻质煤焦油。脑子里倾倒出来的都是油—轻油。

溶济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石油是黑的,白油是白的,两者像太极一个溶济在一起。

汽油,烷基化油。汽油太滑了,鸡都滑走了。

  • 高档化妆品记忆


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或15元/片及以上)。

记忆

一只手,抓起来敷在脸上—15.

两只手,涂抹—10

  • 卷烟税率记忆


批发:11%+250 元/箱

记忆

两根烟就是11%,头发卷卷,像250.

电子烟也是11%。但不是复合计税。

  • 葡萄酒税率记忆

    记忆


葡萄酒税率为10%

1就是葡萄树,0就是葡萄。

  • 珠宝玉石是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纳税,而金银珠宝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


解读:


  1. 早期走私严重,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如果逃过进口环节,以后就不用缴纳消费税了。


  2. 金银首饰加工环节可能较多,一次课征可能就存在放哪个环节的问题,放最终环节可能比较合理


  3. 金额较大,如果在生产加工环节交,此时企业没有取得收入,却承担较重的税负,影响企业现金流


  4. 税务局可能觉得对于消费频率较低的物价,越是后移,越是征管简便



  • 为什么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款交增值税,而不是按照新货物的同期价格征税?


解读: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实质上要分割成两笔业务,一是购进(收旧),二是销售(换新),里边牵扯到一个抵扣的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店家开展以旧换新业务,没法从消费者手里取得专票。


此外,店家收旧之后进行再加工,其中还会有熔炼、加工的损耗,想做进项转出也没有依据。所以,按实际收取价格做结算,是相对公平也相对简单的办法。非金银首饰不具备金银首饰的翻新功能。


  •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解读:


避免重复征税,所以连续生产时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就是非应税消费品,此时收不到消费税,所以需要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 为什么组价要包括从量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消费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解读:

复合计税中,既要从价计征,也要从量计征。而成本+利润是价的部分,需要加上量的部分,才是完整的计税价格。

公式推导如下:

消费税=从价税+从量税=组成计税价格x比例税率+从量税(公式1)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公式2)

将公式1代入公式2中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x比例税率+从量税

整理可得:

组成计税价格x(1-比例税率)=成本x(1+成本利润率)+从量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从量税]/(1-比例税率)

也就是说:

消费税应纳税额=从价税+从量税=[成本x(1+成本利润率)+从量税】/(1-比例税率)x比例税率+从量税。

套公式:(a+b)/(1-c)

  • 消费税出口退税

解读:


外贸企业买入价含有消费税,出口免税,并退还购买的消费税,所以是免税并退税。

生产型企业,一次课征,出口消费时交消费税,直接免税,价格里面已没有消费税,所以是免税不退税。

其他企业,不免也不退。对于应税消费品出口,国家有一定的管制,不鼓励甚至限制出口,所以只有对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才准予退消费税。而对于没有出口经营权的一般商贸企业,不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在政策上有差异,不予退(免)消费税。

  • 受托方为什么要代收代缴消费税

解读:

受托方负责物资的加工,也就是受托方所在地为消费品生产地,消耗了当地的资源,所以由委托方负担消费税,受托方代收代缴,留在当地税务部门。

  • 为什么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应在委托方居住地解缴消费税

解读:

默认是受托方交消费税。但当受托方是个人时,由委托方所在地缴纳。一来个人不一定知道要交或者去交,二来个人居住地可能不明确,由委托方来交,可以确保了税务的申报和纳税流程的明确性

  • 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大客车不征消费税

解读:

电动汽车不污染环境

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都有特定的使用场所和使用环境,也不会污染到大家环境。

大客车,是运输工具,不用抵制它。

  • 购进乘用车或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征收消费税

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 商务车、卫星通讯车不征消费税

记忆:

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户,原本就属于征税范围,所以改装后也征收。

货车原本不属于征收范围,改装后也不征。

  • 集资款为什么属于价外费用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

解读:

A企业众筹方式生产销售货物,购买方先缴纳100元集资款,之后再按200元购入货物,则销售方需要按300元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所以说,集资款本身也是一种购买费用。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总论


    在该地开展工商经营,享受该地基建等资源,或者说消耗该地资源,需要付出经营对价,这就是城建税的税种起源。在不同的城市,对应的资源成本不同,所以是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市区是7%,县城、镇是5%,其他地区是1%。


    按这个道理我们可以产生如下推论,如果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我们应该按预缴地城建税税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原先是专款专用,专门用于建设维护城市,现在立法之后,取消专款专用,纳入政府公共预算管理进行统筹安排。


  •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解读:

     如总论里原理所述,进口货物或劳务并没有消耗国内资源,所以不需要征收城建税。

     出口的货物,在国内生产加工,消耗了资源,出口的时候,没理由退给你,出口不退

     另外,针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办法,仅仅是针对主税种增       值税和消费税,与城建税无关,所以城建税不需要跟着退。


  • 计税依据


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按规定计算的两税税额+增值税免抵税额-直接减免两税税额-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解读:

增值税免抵税额是外销该退的税抵减内销该交的税,所以免抵税本身是内销该交的税,这一部分税对应的城建税是要交的,所以需要加回来。

期末留抵退税如果不退,那么次月也能起到少交增值税,进而少交城建税的效果,所以此时退了,我们也需要对应着减少应交的城建税,所以是减去。如果不减,纳税人宁可选择不退,留着次月抵。



土地增值税

  •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出让国有土地、转让非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税


解读:

     我国土地两级所有制,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一级市场是出让,二级市场是转让出让国有土地,出让方是国家,所以不可能对国家征税。转让非国有土地,那就是集体土地,但集体土地转让前得先被国家征用,再进行国家土地出让,所以转让非国有土地的行为也是不征税的。

  • 加计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加计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解读:

房产企业售房周期长,也就意味着回款周期长,为缓解流动资金,所以给了加计扣除的优惠。如果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开发即转让的,则不得加计扣除,因为不存在回款周期长的问题,违背了设立加计扣除的初衷。

  • 土地增值税是超率累进税率

记忆:

土地有草,是绿色的,所以记个超率。

  • 存量房转让扣除项目合计

    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价款、转让环节有关的税金

记忆:

逻辑记忆。买地,买房,交税。


资源税

资源是有限的,需求是无限的,防止过多的开采过快的枯竭,需要做一些限制,征税则是很好的限制手段。

  •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解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 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所以你在其他国家开采的资源,进口不必征。你在国内开采了,现在出口,也不可能退你。

  • 洗选煤


解读:

经过洗选、分级等加工处理的煤。质量好,价格高,所以税率低。原煤质量差,价格低,税率高。从原煤加工成洗选煤销售,准予扣除的金额需要折算为洗选煤。两个资源税率不同,这样才有可比性。否则扣的钱太少,交的税太多。

  • 高凝油


解读:

高凝油,指凝固点高于40℃的原油,属于原油,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 


环境保护税

  • 纳税人

    纳税人主要是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


解读:

个人其实也是存在着污染环境的行为的,乱扔垃圾等行为,但这些行为的破坏程度一来不好界定,二来无人监管或者监管成本高,所以将个人列为纳税人不太现实,用道德来约束更为合适。


关税

  • 购货佣金不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不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解读:

  1. 购货佣金是境内企业支付给境外的自己的采购代理人的佣金,境外代理人常年为企业服务,给其支付的佣金不是单独为此笔进口货物发生的,所以不能计入此笔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计入期间费用更加合理


  2. 如果把购货佣金也计入的话,存在企业可能多付购货佣金,这样企业进项税额可能就会加大很多,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3. 相当于买方自己发生的劳务费,不是为了进口货物必须付出的费用。支付给卖方的佣金是为了进口货物必须付出的费用,应该计入完税价格。


    简单粗暴的记忆,假如采购代理人是自己的员工,购货佣金就相当于内部结算,类似于工资,不应该记入采购成本中

  • 保修费用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解读:

保修费用是与货物销售直接相关的服务成本,应计入完税价格。

  • 运往境外加工为什么要算上复运进境的运输及相关费用

解读:

加工是给货物增值,是要资本化的。这个过程可以理解为出去的是半成品,然后重新买进来一个成品,为这个成品所付出的成本都要计入成本,所以运输费和相关费用都要计入完税价格中。这样记忆会快些。

  • 进口后发生的保修费用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解读:

强行理解为保修费用是产品的价格之一。不然可以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保修费用,以达到少交关税的目的。


企业所得税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解读:

为什么相当于被 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价比例计算 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举例来讲,A对B投资,投资1000万,占比50%,现在B清算,可分得剩余资产500万,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是15%的比例,那么,这些留存收益中的500*15%是归A所有,相当于股息所得,剩余资产收入减去股息再减去成本,就是投资转让所得。

  • 不征税收入

    自 2018 年 3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在中国境内 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 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经纪机构),从事中国 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


解读:

就是为了外国友人为我国原油市场多做贡献,提高国际竞争力,所以是不征税收入。这样就容易记忆了。

  • 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解读:

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收益是税后利润分的,已经交过税了,所以免税。

  • 所得来源地

    解读: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一来,股息、红利是按照税后来分配的,支付方已经交过税了。二来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会比较清晰,明确,但如股权结构复杂,层层分配下来,也不知道该征哪家?记忆一个谷立分。


    权益性-被投资,实在分不清,这里直接记个蜷缩在被子里


    转让财产所得—财产所在地。比如不动产,转让动产的企业,被投资企业。


    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个人住所地,强行理解的话,就是控制好源头,防止通过境外支付导致税款流失。实在分不清,记忆的话,买了一只特立猪,特立独行的猪。或者特立猪复制。


    默认记来源地,然后股息、红利特殊。


  • 视同销售


    解读: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主要是看资产的所有权有无归属上的变动。

    当资产所有权在不同法律主体间发生转移,‌或用于特定用途导致所有权属发生变化时,‌应视同销售处理;‌而当资产用途不改变所有权属时,‌则不视同销售处理


  • 已做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

    解读:


    1.计提准备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

    2.发生损失时: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3.收回应收账款时:借:应收账款贷:其他业务收入。

    可见收回时是作为收入来处理来交企业所得税的





  • 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解读:

    开发支出,要么费用化,要么资产化。资产化形成无形资产。费用化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话说的就是费用化部分。所以已经费用化的部分,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 防止资本弱化

    关联方借款利息处理,为何会有利率制约和本金制约以防止资本弱化

解读:

资本弱化就是权益资本弱化,简单来讲,就是负债比例较高,权益比例较低。这样支出的利息增多,企业风险较大,最后对股东利益造成威胁。其次,借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股息不能税前扣除,企业会更倾向于负债筹资,但损害了国家税收。

  • 所有者利润分配的汇兑损失不能税前扣除

为什么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的汇兑损失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解读:

最底层的道理,因为这跟收入无关,跟收入无关的支出都不得在税前扣除

再者,利润分配本身是税后的,这部分形成的汇兑损失怎么在税前扣呢

  • 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为什么不能税前扣除

    解读:


艺术品不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所以计提的折旧和摊销不得税前扣除。

  • 债券利息收入

    金融债券利息收入为何不能计入营业收入

    解读:

    债券利息收入在会计上是投资收益,并不属于营业收入,股息分红同理。

  • 未决诉讼的预计负债

    解读:


    会计上的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预计负债

    但税法上不认,所以需要纳税调增


  • 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


    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损益的年度

    解读:



这里说的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企业的各项资产投入使用开始的年度(时间),或者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年度(时间)。如:设备投入使用,包括试生产,货币开始采购材料等!而不是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日,也不是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


  • 固定资产折旧


1.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

解读:

第一条规则比较有意思。会计里面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是需要计提折旧的,而税法除了房屋、建筑物以外,只要没有使用,则不计提折旧,这反而更加的呼应会计里面的配比原则。

理解思路上,还得从会税原理上来看。税法是出于课税,有点类似于会计里面的“收付实现”,没有发生的,往往就不入税法账。而房屋、建筑物价值的减少,不仅与使用有关,还与时间、自然因素强相关,例风吹日晒雨淋,自然风化,不管用不用,都在折旧。其他固定资产其折旧主要与使用带来的损耗有关,其不产生收入,还让你费用抵税,税局就亏大发了。

其他几条都比较好理解。经营租入,不是自己的资产。融资租出,也不是自己的资产。会计里面承租方目前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但税法里面还是有。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理解为会计里面的相关性原则。不相关的不扣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这是一个历史原因。首先土地本是国家所有,不得入资产价值,也就无法折旧,按现行准则是入无形资产。当初能入固定资产是历史原因,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为了体现国有资产增值,按照财工字108号等文件的规定,企业过去已作为固定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应按确认、批复的价值调整账面价值,并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单独入账,不计提折旧。

  • 转让股权投资收入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留存收益部分按该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解读:

    会计上,投资企业留存收益的处理是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那么在税法上,这一部分实际未分配,只是账面上的东西,所以不得扣除。

    并且这部分只是可能分配,并非实际分配,没有形成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税后的,允许扣除。但只是可能,所以不能扣除。撤资的时候可以扣除,这是一种制度上的设计。

  • 只有生产性生物资产才需要进行折旧

    解读:

    消耗性生物资产本身是为出售准备的,可以理解为存货,不需要进行折旧,比如用材林。

    公益性生物资产,随着生物的生长而增值,所以不折旧。

    消耗性生物资产通常是一次性消耗并终止其服务能力或未来经济利益,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存货的特征,应当作为存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


  • 企业合并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解读:

羊毛出在羊身上

特殊性税务处理下,合并企业可以弥补被合并企业,但也不能无止尽的弥补,不然税款流失严重。限额为拿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假定能产生的利息,非常谨慎。

还得满足亏损期限内的条件。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视同买断方式下,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收入金额如下:

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

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和买断价

格中的 较高者

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


解读:

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就是企业与购买方签的合同,买断价格是企业与受托方签约的合同价格,之所以取较高者,是为了防止税款流失。比如企业与受托方签的是100万,但最后三方卖的是120万元,所以肯定要取最高价。

  • 商誉在税法上为什么确认为无形资产

    解读:


    会计和税法对于商誉的定义不同。会计上强调资产可辨认性和价值公允,商誉并不满足,所以不确认为无形资产。而税法对无形资产的定义仅是其不具备实物形态和带来经济利益,没有可辨认的要求,所以商誉在税法上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


  • 资产溢余收入

    解读:

    指资产盘盈、处置损溢带来的收入。正常交企业所得税。


  • 专项目用途记忆

    解读: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有文件,有办法,有核算 

  • 关联企业利息支出比例


金融企业:5:1

记忆:

这里记个五金。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保险行业:18%,可结转

其他企业:5%

特殊:全部

记忆:

保险这里就记个医保(18)或者做保险的赚的多,腰包很鼓。这里注意是扣除退保后的余额。

其他企业就是那些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中间就是5.这里注意是合同金额。

  • 企业所得税大修理支出标准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计税基础时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记忆:


   这里先记一个50%,再计一个50%*2=1。这样就容易记住2年了。

  • 大修理支出为何不入资产价值

    理解:


大修理支出是一种比较深度的修理,但会改变固定资产的总体形态和结构,只是修复其功能,因此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所以不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但因为影响大,作用于多年,一次入费用也不合适,所以入长摊。

  • 农林渔牧业减半征收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花茶饮香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记忆:

菊花茶,喝,香

窗外是海

里面就是内陆

  • 三免三减半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记忆:

港口—水

铁路、公路、城市交通—陆

机场-空

水电工程。

水陆空全方位工程,再加水利,电力项目

  • 小型微利企业三个标准



    (1)应纳税所得额年度不超过300万

    (2)从业人数季度平均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季度平均不超过5000万元


记忆:

335.

因为比较小,所以税率降一档。20%。

减按25%优惠。

  • 委托研发费加计扣除

    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研发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境外也是80%,然后不超过境内的三分之二。

    记忆:

    记个研究尾(委外)巴(80%)。


  • 海南自由贸易港

    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

    记忆:

    去海南旅游—旅游业

    请了个司机代驾,服务你环岛—现代服务业

    很高兴—高新技术产业


  • 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优惠

    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10年免税

    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5免5减半

    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2免3减半,10年内补亏
    记忆:

    2+8就是10,经营期15年机械记忆下
    65纳米,有个5—5免5减半。或者锣鼓喧天,两只手(5-5)捂着耳朵。
    130有个3,3-1就是2—2免3减半。经营期10年对应10年补亏


  •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120%

    记忆:

    鸡店里(集成电路),母鸡(工业母机)被偷,打120.


  • 西部鼓励类企业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15%

    记忆:


    15是鹦鹉,西游记里的大鹏来自西部。


  • 广宣费30%的行业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

    记忆:

    吃药(医药制造),饮料(饮料制造)里面有冰,冰融化(化妆品)


  • 小型微利企业


    税率优惠20%,2023.1.1-2027.12.31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20%

    =应纳税所得额×5%


    记忆:

    小二V5.


  • 非居民企业


    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优惠税率10%)

    记忆:

    无场所(没有石头)或有场景无实联,都是10%。

    10谐音下石。

个人所得税

  • 综合所得项目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记忆:

    老(劳务)公(工资)特(特许权)高(稿酬)


  • 非公开交易个人股票期权授权时不交个人所得税

    解读:


    非公开交易,则没有公开的市场交易价,所以这种情况下,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或者确定成本比较高,操作性不高。

    也可以理解为一种优惠,鼓励非上市公司激励员工。


  •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读:

    手稿本身没有价值,有价值的是著作权,所以拍卖的是著作权,所以是特许权使用费。


  • 稿酬所得

    解读:


    发表后加印的,理解为同一个事情,所以合并计算。


  • 提前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收入

    解读:


    这个一次性补贴收入本质上是未来的工资的预支,所以本来就是要交税的。


  • 新三板相关

    个人转让新三板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读:

非原始股,那就是流通股。

这一点比对个人转让股票所得,也是免征收个税的。

  • 利息红利相关

    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的情形下:

    先转增应税的盈余积累部分,然后 再转增免税的盈余积累部分。

    应税的盈余积累,是指新股东的股权收购价格 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且 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在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读:


    这个是什么意思。

    收购企业股权,如果实收资本是1000万,盈余积累是4000万,收购价格是4500万,相当于赚了500万。那么将盈余公积转增的时候,相当于3500的盈余积累转增了4000万,这500万的部分理解为利息、股息、红得所得,需要将个税。



车辆购置税

  • 应税车辆

    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Ml的摩托车

    记忆:

    你就想你开着一辆车,见鬼了

    撞到了一辆摩托车

    挂了

    给他输血150ml


  • 新能源汽车免车辆购置税范围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

    记忆

    一辆纯电动汽车

    插着电充电

    燃料了


  • 征税时间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记忆

    车上假如贴了个6,保护六六大顺


    城镇土地使用

  • 征税范围

    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记忆:

    简单粗暴的记忆,如果要征,向谁征,都是集体所有的。


  • 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物:50%

记忆:

单独就是一个人,所以是一半。50%

物流大宗仓储,你就想这个人比较宅,一直在网购,网购就是物流。


耕地占用税

  • 农民标准用地以内占用新建住宅,减半征收

    记忆:

    就想象建房子,占用用了一半,剩下一半是院子。所以是减半征收。


契税

  • 买房拆料

    解读:

    是指购买房产的目的是取得该房产的建筑材料;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正常要交契税的。


  • 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人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

    解读:

    原先划拨可能是免费的或者付了安置费,现在重新取得,按照土地出让款来,而不是市场价格,因为出让款并不一定按照市场价格来。


  • 装修费计入计税依据

    解读:

记忆上理解为类似于计算增值税的价外费用,需要计入计税依据。如果不计入,会导致有些装修好的房子契税和装修差的房子交的契税相同,这会引发纳税公平问题。

房产税

  • 产权出典

    解读:

    产权出典是指产权所有人将产权出典给其他人使用,而取得资金,类似于抵押。房产税纳税人是承典人,即谁使用,谁来交。


  • 土地增值税


  • 销售已装修的房产,装修费用可以计入开发成本

    记忆:

    理解上,就是装修费用较多增加了开发成本,所以计入。

    这里可以跟契税连带记忆,装修费可以计入契税依据,契税又是属于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所以也可以计入开发成本。


  • 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开票的可以计入开发成本

    理解:

    可以这么来理解,质量保证金扣留,是一个长期的事情,且金额5%左右,不算小,占用企业成本,所以需要计入开发成本。至于按开票的来,就作为通常理解。


  • 代建房

    解读:

    代建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行为不涉及到房屋转让。所以不用交土地增值税。


  • 计提分录

    解读: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申报期限

记忆:

签订合同后的7日内申报。记一个土里土气。


船舶吨税


  • 吨税执照期限分别为30日、90日或1年。

    记忆:

    森林(30日)边停着一船无人船,里面放满了酒瓶(90日)


印花税

  • 税率

    记忆:

    千一:猪(租赁)宝(保管)宝(保险)炒股(证券)

    万三:狗(购)见(建设)鸡(技),狗是个产妇(产),所以要承(承揽)运(运输)


  • 技术合同范围

    记忆:

    开发许可

    咨询服务


  • 贴息借款合同为何免印花税

    解读:

贴息借款合同,这种合同的主要特点是贷款的利息部分或全部由国家或银行承担,旨在鼓励特定事业或项目的建设。因为是一种优惠贷款,所以免印花税

  • 法律咨询合同为何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记忆:

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

可能这些没什么技术含量吧。

税收征收管理法

  • 税收征收管理法不适用教育费附加

    解读:

    教育费附加具备税收特性但并非正式税种,所以不适用教育费附加。其他,关税、船舶吨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也不适用,因为税收征收管理法只适用于税法机关,不适用于海关征收的相关税。


  • 保全措施和延期缴纳税款

    记忆:

    保全措施不得超过6个月;延期缴纳税款不得超过3个月。

    延3保6


  • 与纳税人存在担保关联关系的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解读:

因为存在关联关系,可能都不是心甘情愿作担保的,所以担保不公允,不可信,所以不得作为保证人。

另外,信用级别C以下的也不行。


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 再销售价格法

    解读:

    示例:母公司将一批货物卖给国外子公司1.5w美元,国外子公司卖给当地1w美元,高买低卖,不合理。假如国外子公司销售给当地非关联方的毛利率是20%,我们需要调整其公平交易价格。

公平交易价格=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1-毛利率)

则调整其进价=1*80%=0.8w

  • 双重居民身份判定标准

    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判定,永久性居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住,国籍

记忆:

永重习国。永远最重要的事情是学习强国。

  • 境内向境外付汇无须税务备案

解读:

这些无需备案的情形通常涉及企业在境外的正常经营活动支出,如差旅费、办公经费、工程款等,这些费用并不直接构成境内向境外的应税收入或所得,因此无需进行税务备案。

  • 抵免限额公式的理解

某国(地区)所得税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25%×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

解读:


公式是将总税额按照比例进行拆解。

总税额就是总的应纳税所得X税率,总的应纳税所得是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再X税率

按照比例拆解就是按照国外应纳税所得占据总的应纳税所得的比例。

本公式做个简化,即

某国(地区)所得税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25%×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

=25%×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而来源于某国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含税额,所以

境外所得(含税)=境外分回所得(不含税)+境外已纳税额,这里境外已纳税额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

【例如】来源于境外股息、红利所得=境外分回股息、红利税后净所得+就该项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额之和。
例如境外企业利润2000,所得税率为10%,可分配利润则为1800万,我国企业持股比例20%,则可分回股息为360万,分回时预提所得税率为10%,则分回净所得为360*90%,则直接税为360*10%。间接税为2000*10%*20%=40万,境外所得为400万=2000*20%。
  • 持股比例计算

解读:

第一层:


第一层: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AB>=20%;

第二层至第五层:单一上一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该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规定持股方式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单一上一层外国企业就是B,BC≥20%,

且由该企业直接持有达到20%以上股份即AC≥20%

或一个或多个符合规定持股方式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即AB*BC≥20%。

第三层: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C直接持有D20%以上股份,且由单一居民企业A直接持有D20%以上股份;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BC间接持有D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即:AB≥20%,BC≥20%,CD≥20%且:AD≥20%或AB*BC*CD≥20%两层持股条件的判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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