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工作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党组织负责考察,由党委组织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同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六、向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 七、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党委报告。
注意事项↑↑↑
1. 制定干部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要求。
2. 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考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3. 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干部工作的干部,组成考察小组。为了保证考察工作质量,对参加考察工作的人员要集训。
4. 要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干部考察的目的和意义,进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教育,动员他们参与、支持干部考察工作。
德——政治表现、思想品质和作风 能——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党的思想理论水平、组织领导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勤——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 绩——工作实绩 廉——个人廉洁情况
①干部的现实表现 ②学习和工作经历 ③家属和子女等情况
谈话的对象: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熟悉考察对象情况的有关人员以及考察对象本人。
民主评议参加人员一般应有被考察对象的同级、下一级及其他有关人员。
主要查阅能反映考察对象实际情况的材料,包括年度述职报告、工作总结等。
到能表明考察对象工作实绩的现场进行考察,听取意见和反映,并核实已掌握的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