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突出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加鲜明,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35年,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优化优质资源配置,加强科研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
1.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全力支持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推动市红会医院创建国家骨科区域医疗中心和市中医医院、市第五医院创建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大力支持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成市公共卫生中心、渭北综合医院、曲江新区医院等项目建设。加快各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市属各公立医院进一步做精做强特色专科,实现差异化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加快重点实验室建设,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优势,提高各类科研项目申报的项目数量和质量,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救治协同,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重要支撑作用。发挥市中医药研究院和市中西医结合研究所作用,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卫生健康人才引进与培养。加大市级公立医院人才引进力度,大力推进实施“西安英才计划”。全力做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与高校合作,联合培养系统内硕士、博士研究生。优化完善基层卫生人才招聘和培养政策,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和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制度,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与疾控体系改革要求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建立“高校、疾控中心、医院”三位一体的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联合培养模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明确功能定位,推进有序就医和分级诊疗
4.提升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快8个区县级医疗机构新建、迁建、改扩建项目建设。持续开展三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区县级医院工作,加快区县级医院重症、呼吸、心脑血管、传染、儿科等学科建设,支持周至县人民医院“千县工程”综合能力提升。到2025年,力争蓝田县人民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支持基础较好、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达标的区县级综合医院创建三级医院,80%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达标创建活动,增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住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加快周至县马召中心卫生院等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逐步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优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村服务。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达到服务能力标准,力争20%以上达到推荐标准,蓝田县、周至县至少各培育1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医联体建设。在城六区和远郊七个区县,加快推进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二级及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医联体内用药衔接,建立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推行医联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鼓励市级专科能力强的公立医院开展专科联盟建设,让优势专科覆盖全市、辐射全省及周边。(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挥市儿童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引领辐射作用,建立以各级综合医院儿科、中医医院儿科、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的高水平儿童医疗服务网络。持续强化孕产妇保健服务,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控制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基层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和托育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开展妇幼健康宣传教育、适宜保健技术推广。到2025年,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标准。(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残疾人护理等服务供给范围,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护理院(中心、站)、康复疗养机构、安宁疗护机构,支持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中心、站)和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安宁疗护病床。全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推进街办、村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统一规划、毗邻建设、资源共享。到2025年,全市建设100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85%以上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推进国医大师工作室建设,继续做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新增3~5个市级中医学术流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推动中医药文化交流传播,落实中国—中亚峰会涉西安成果对接清单重点任务。到2025年,培育建设省(市)级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5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3~5个市级以上特色专科,1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成中医阁。(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拓宽家庭医生来源渠道,引导二、三级医院的全科医生加入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完善签约服务费政策和筹资机制,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要求,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分级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推进城际间卫生应急合作工作,探索建立航空紧急医学救援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提升各级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能力。(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创新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逐步建立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间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完善基层网格化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探索推进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以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管理为主要内容,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精细化管理,增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便捷性
13.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推进市级公立医院“一院多区”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加强监测评价分析,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市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逐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推动疾病诊疗规范和技术指南运用。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服务质量数据系统评估、反馈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落实总药师制度,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完善我市涵盖数据标准、业务规范、技术接口和管理制度的医疗卫生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实施全市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优化升级和智慧医院建设,加快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医疗机构的应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服务。对接“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数据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健全多学科诊疗和查房制度,探索建设专病中心,为患者提供重大疾病诊疗一站式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优化诊疗流程,缩短检验、内镜、超声、CT等检查预约等候时间,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完善护理服务,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人文护理关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协同治理效能
17.完善政府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确保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6个方面投入及时足额到位,探索实行清单管理,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大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儿童医院、老年病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规范医疗机构新建扩建审批程序。到2025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7%以下。(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8.调整完善医保政策。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推动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调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的政策要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总量中的占比。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到2025年,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到70%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公开招聘等程序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推进人才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盘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编制资源。改革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和程序。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落细“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合理核定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到2025年,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到45%左右。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年薪制,年薪由同级财政负担。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持续推进综合监管。健全多元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跨部门综合监管,突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从业人员、服务行为、医疗费用、行业秩序和健康产业监管。完善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开展廉洁从业专项行动。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体系,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和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将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全面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及时落实省级相关配套政策,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督促指导。按照全省安排部署,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测评价工作。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定期对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