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指标包括信息系统数据互通共享,检查结果互认共享等。
撰文丨柴嵘
来源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北京日报客户端
11月1日,国家卫健委等4部门联合发布《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目前,我国各省份全面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对各省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国家卫健委表示,2019年,我国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2023年12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试点转向全面推进,多部门联合制定全面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对县域医共体建设外部管理、内部运行、完善服务、支持政策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截至目前,我国各省份基本实现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阶段目标。
指标体系在试点阶段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评判标准、监测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新的政策要求和前3年监测情况,对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进行修订,重点体现人员、技术、服务、管理下沉基层导向和紧密型要求。
指标体系围绕“紧密型、同质化、促分工、提效能、保健康”5个方面设置了14项指标,提出包括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执行统一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等标准;医共体内外转诊规范应有序顺畅,信息系统数据互通共享;远程医疗延伸到乡村,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共享;并健全县域医共体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等。
国家卫健委表示,指标体系供县级开展自评和省市两级开展监测评价,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对各省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