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开发商的前期物业公司可以我行我素,
而业主们怨声载道,
只能发发牢骚,
因为缺乏监督,
缺乏有效的手段制约物业公司。
在前期物业关系中,
业主完全没有自主权,
本来出钱的业主应该是甲方爸爸,
出力的物业公司应该讨好业主才是。
但我们小区并不是,
开发商的物业公司作为外来户,
反而成了统治者,
业主是做顺从的良民还是奋起反抗,
历史给出了答案。
于是我们召开了业主大会,
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就是团结起来的人民,
团结就是力量,
业委会就是人民的武器,
业委会的权利来自业主大会,
保护业主利益是业委会的天职。
那些无脑的言论,
什么业委会成立会动用维修基金,
拿出来花掉,
你不是高看小小的业委会,
而是太小看国家的法律法规了。
什么业委会会勾结物业公司,
同流合污,坑害业主,
说这话的业主,
不是蠢就是坏,
不是缺德就是缺脑。
如果业委会去回应这些言论,
既犯傻又犯贱。
如果业主连自己选出来的业委会都不信任,
就是给你机会你都不中用!
我们可以选择沉默,
但不要嘲笑那些勇敢站出来的人,
因为他争取的光会照耀到我们全体业主。我们不否认人性的弱点,
不否认别的地方有一些不好的现象,
那么,
如何防止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勾结,
损害小区利益呢?
答案就是:民主和监督。
采用民主的方式议事,
业委会监督物业公司,
业主监督业委会,
任何制度都需要人去执行和遵守,
任何组织都由人构成和运作。
业委会如果不干好事,
一定是这里边的人在使坏,
业主们要做的就是选好人、盯住人,
让一切公开透明,
坦荡做人做事,
希望民主和监督能够深入每个业主的心。如果这么多业主连一个物业公司或业委会都监督不了,
就是对自己和资产的不负责任!
来源:海星阳光邻里通主编:王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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