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 成都商报
岁末年初,不少小区业委会都会盘点和公布一年来的账目,一些小区还会拿出现金分红,或请业主吃顿团年饭,让人艳羡不已。最近,四川乐山世豪广场小区业委会公布的一份年终账目却引发了争议。有业主质疑,账目显示2023年收入10万余元,还不够给业委会成员和楼栋长发往年的补贴,“业主倒欠业委会5.6万余元,另欠2023年的补贴约8.2万元,共欠业委会约14万元。”
1月9日,该小区业委会主任秦女士回应红星新闻记者,2023年该小区业委会收支情况确实是负5.6万余元,但往年结余约11万元,2023年补贴尚未发放,截至公布日账上还结余5万余元,所谓“业主倒差业委会约14万元”并不属实。
对此,乐山市中区通江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到业主相关情况反映后,街道和社区均第一时间介入进行协调和指导,虽然该小区议事规则中约定可以向业委会成员发放工作补贴,但发放金额较高,明显不合理,公共收益应优先用于小区公共事务发展。
秦女士表示,根据街道办建议,经业委会共同商议决定,暂时取消楼栋长和商铺代表的设置,2023年业委会所有成员补贴将不再发放,2024年起业委会成员补贴每月每人不超过300元且年度总补贴金额不超过公共收益的25%。
业主质疑:
全年收入10万多还不够发补贴
“业主倒欠业委会14万”?
1月8日,一份“世豪小区业委会账务情况”的材料在网上传开。该材料上写道:“2023年公区收入102808元,支出159497元,业主倒欠业委会56583元,另欠业委会2023年补贴约82000元,共欠业委会约14万元。”
该材料中还附了一张“业委会账务公示表”,详细列出了2023年收支情况,其中支出部分包括发放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业委会及楼栋长补贴109520元、热气溶胶灭火装置费用42760元等。该公示表落款处盖有世豪广场小区业委会公章。
“收入还不够发业委会的补贴?”这份账务,迅速在小区业主和网友间“炸开了锅”。有网友表示,“如果不要业委会和楼栋长,是不是可以省10万补贴?”但也有网友称,“16个月补贴10万,那么多人分,每人每月三四百元,也不算多。”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该账务情况引发小区部分业主不满,1月8日晚部分业主甚至发起签名活动,要求罢免业委会。
业委会回应:
“业主倒差业委会约14万元”不属实
截至公示当天,三年总计剩5万余元
“那份材料是拼接的!不是真实的!”1月8日,当红星新闻记者联系该小区业委会主任秦女士时,她正在去往街道办事处的路上,“现在不存在倒差的情况!”
据秦女士介绍,网传材料中的2023年收支情况表是真的,但最上面那一段文字“业主倒欠业委会56583元,另欠业委会2023年补贴约82000元,共欠业委会约14万元”,这并不是业委会发的,是网友自己写的。
“我们的业委会的收支情况是按年度统计和公开的。”秦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单纯从2023年收支来看,确实是负5.6万余元,但2021年业委会刚成立那年收支情况为负566.5元,2022年收支结余金额为111426.12元,这三年的收支都一并公布了。
关于补贴发放情况,秦女士解释说,该小区议事规则中约定可以向业委会委员发放工作补贴,而楼栋长确实也参与做了不少工作,当初预算的小区收入除了小区内公区广告位出租分成外,还包括小区1号门外的停车场有更大一部分收入(但后来证实不属于小区),才制定了业委会成员500元/月、楼栋长300元/月的补贴标准,发放前也在小区线上线下进行了公示。
据秦女士介绍,目前2023年的补贴尚未发放,截至公示当天,三年下来业委会账上还剩有5万多元,所谓“业主倒差业委会约14万元”的说法不属实。
街道办介入:
发放补贴合规但占比过高
小区公共收益应优先用于公共事务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则规定,利用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收益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部分收益应当优先用于业主公共支出,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据了解,世豪广场小区内公区广告位出租收入,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按照3:7比例进行分成,目前小区业委会每年可分得收入约10到11万元。
该小区业委会公布的补贴发放明细表显示,包括业委会成员、楼栋长、商铺代表三类共21人,发放金额从每月500元到150元不等,按此标准计算,每月发放补贴共计7600元,每年补贴总金额为91200元,而该小区每年的收入仅10万余元。
对此,乐山市中区通江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街道办和社区接到相关反映后,邀请业主代表召开了座谈会,对业主反映的各种问题进行了详细收集整理,并要求业委会作好相应的解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迅速整改。
针对发放补贴情况,经查询该小区《议事规则》,对业委会成员可发放电话补贴和在职补贴,但未明确金额和比例;在大小区的楼栋可以推荐设立楼栋长或楼栋代表,小区《议事规则》未对楼栋长或楼栋代表补贴事项进行约定。
上述负责人表示,从该小区《议事规则》来看,向业委会成员发放补贴的行为合规,但发放金额较高,明显不合理。小区楼栋长或代表为小区服务或工作,给予一定的误工补贴合乎情理,目前主管部门尚未制定参考标准。
“从乐山大部分小区业委会情况来看,一般补贴标准是每月300元至500元。”上述负责人表示,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应当遵循量入为出,且多数收益优先用于小区公共事务的原则,建议该小区对补贴标准进行调整。
1月9日,秦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业委会成员中有三人主动退还了此前发放的2021年至2022年补贴。根据街道办的指导建议,经业委会共同商议决定,暂时取消楼栋长的设置,2023年的业委会所有成员补贴将不再发放,2024年起业委会成员补贴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且年度总补贴金额不超过公共收益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