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

文摘   2025-01-13 10:03   北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我革命关键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有正视问题的自觉,才能发现不足、找到短板;有刀刃向内的勇气,才能解决问题、不断进步。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结合本次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学法”活动,深刻认识到行政执法人员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才能进一步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通过弥补不足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一、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要勇于担当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对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实施监督检查,并建立粮食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食行政执法办法》等也规定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仓储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具体职责。这些规定是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行使权力的有效保障和履行职责的必要规范,只有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职、负其责、尽其事”,才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学法”活动,印发《粮食流通行政管理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制度清单》《重庆市粮食行政管理业务知识“百问百答”》,组织开展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制度知识测试;举办了全市粮食流通监管执法业务(第二期)培训暨普法警示教育会,督促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45学时的自学课程。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基层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储备得到增强,依法履职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要敢于自查自纠

基层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作斗争,首先就要有“刀刃向内”的勇气,开展自查自纠,对落实监管职责情况逐一对照检视,认真查摆是否存在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等责任问题;是否存在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是否存在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只有自身“作风过硬”,才能不怕监管对象的拉拢说情;只有自身“业务过硬”,才能识破监管对象的“辩解”,坦然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合重庆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查摆行政执法问题4条,帮助基层粮食行政执法部门查找不足,督促其对照检视整改。建立并动态更新《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问题统计表》,督促各区县粮食和储备部门自查自纠各类问题217条,并积极推动完成整改,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三、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要善于改正不足

敢于正视问题,敢于揭短亮丑,树立“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不安于现状、不固步自封,下大力气、花真功夫纠治监管短板弱项,坚决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失职失责行为,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才能有效把依法监管的权威树起来,把粮食流通行业的规矩立起来。

为抓好问题整改,以学促行、以学促改,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专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就相对人信息不完整,案件来源、违法事实描述简单,证据列举不全等常见共性问题,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邀请行政执法专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2023年全市粮食储备和购销领域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相关文书进行全面评查。发放《粮食购销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摘编》(第一册)150余份,印发开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区县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填写制作行政执法文书,有效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供稿

来源:2024年第12期《中国粮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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