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谣言说“不”!

文摘   2024-07-31 22:48   江苏  


对网络谣言说“不”

普法小课堂


      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网络安全意识,携手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7月30日上午,云亭派出所社区民警李明甲走进云亭中心幼儿园对保安进行网络谣言宣传培训。




“网络谣言”是什么?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网站、论坛、聊天软件等)传播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信息。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等特点,因此极易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如何甄别“网络谣言”?


1.看消息的来源。消息来源是否可信、权威、正规,例如官方媒体、政府机构、知名媒体等,如果是来路不清的小道消息,需要谨慎对待。

2.看消息的真实性。需要核实消息的真实性,是否有相关证据、数据、调查等支持。如果消息只是凭个人猜测或者主观臆断,需要多加思考。

3.看消息的逻辑性。消息是否合理、合情、合法,是否符合常理,如果消息不符合逻辑,需要仔细分析。



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对于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

1. 民事责任。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网络造谣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造谣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网络造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1)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网络造谣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可能触犯《刑法》的罪名有很多,如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



面对“网络谣言”,我们该怎么做?


1.谣言止于智者

不盲从听信网络的只言片语,在尚未全面了解信息前,“引人注目”的内容不要随意编辑、转发,保持理性不盲目跟风,要通过官方等正规渠道了解信息,坚决不做造谣者和传谣者。

2.增强自我意识

知识储备越充足,辩证思维就越强,谎言在知识面前自然不攻而破。多读书、读好书,掌握一定的社会知识,网络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自觉学法守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享有表达自由的权利,但也要承担起维护真相的义务。对法律要心存敬畏,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培育守法好习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我们的家人。

4.参与网络文明建设

你传播的任何一个谣言都有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要谨言慎行,拒绝成为“键盘侠”,坚决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每一个网民都有抵制虚假信息的义务,也有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虚假信息的权利,对网络谣言要坚决说“不”,不做冷眼旁观者。







活动中,民警与参加宣传活动的学校保安及教工积极互动,认真讲解反谣知识,传授谣言辨别方法,科普谣言打击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了群众防范和抵制网络谣言的意识,促使“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理念深入人心,共同打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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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芳

审核:薛鳌、吴红、顾恩华

发布:薛鳌




江阴市云亭中心幼儿园
江阴市云亭中心幼儿园是有着五十多年办园历史的江阴市一类优质园。2009年幼儿园移地重建,占地面积12883平方米,建筑面积9988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8140平方米,绿化面积4103平方米,是一所融现代气息、儿童情趣为一体的花园式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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