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截图)
过节期间(如国庆节,端午节等),公司按照制定的标准制度,直接向各个员工卡里转600元。
据发放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据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因此,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截图)
企业组织全体员工旅游发生的费用不征个税;
单独奖励员工免费旅游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据财税〔2004〕11号规定:
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
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