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丨一文了解,个人出租商铺、写字楼需交哪些税?

教育   2024-07-17 12:10   四川  

上期,之了君带同学们了解了下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的税务类型!


那今天,之了就和同学们讲讲个人出租商铺、写字楼需要交的税有哪些?


先来整体了解下,涉及的税务种类有:增值税(5%)、附加税(减半)、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20%)、房产税(12%减半)、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印花税(0.1%减半)。具体规定如下:



1. 增值税及附加


①增值税

据财税2016年36号附件2第九条第五款,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特别提示:

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四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2%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截图)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特别提示:

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

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 个人所得税

据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截图)
特别提示:据国税发[1994]089号第六条第二款,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3. 房产税

据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三条,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


4. 城镇土地使用税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图源:中央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5. 印花税

据主席令第89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特别提示自然人也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然人(其他个人)可以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优惠政策。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截图)
“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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