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熟悉残保金政策,可以帮助企业减少残保金的支出,降低企业的经济负担。那么,残保金最新减免政策是什么?各地规定都一样吗?快跟着之了君一起看看吧。以下是财政部官网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一、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1.登记注册类型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在职职工人数大于30人的企业,可根据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与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1%以下或1%(含)以上,但未达到各地规定应安置比例),享受分档减缴政策,分别按应缴费额的90%或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登记注册类型为企业且在职职工人数小于等于30人的,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政策。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方式办理。北京某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500人,年平均工资10万元,由残联部门审核实际安置了2名残疾人就业。企业安置残疾人的比例为2-500x100%=0.4%<1%,按90%比例缴纳残保金为(500x1.5%-2)x10x90%=49.5(万元)。若该企业安置5名残疾人就业,则比例为5:500x100%=1%,可按50%比例缴纳残保金为(500x1.5%-5)x10x50%=12.5(万元)。想了解更多实际工作中用到的法律法规,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知识,记得关注【之了课堂会计实操上岗】公众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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