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个人出租住房需交税种类型、政策信息汇总来咯>>>

教育   2024-07-10 12:11   四川  
随着住房租赁市场的日益繁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自己的住房出租以获取额外的经济收益。

然而,在享受租金收入的同时,个人出租住房也需要承担一定的税务责任。

今天之了君就从来详细介绍下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的几种主要税种,便于大家及时交税。

1.增值税及附加


①增值税: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二第一条第九项第六点规定: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四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截图)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2%


⭐特别提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据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据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截图)



特别提示: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六条第二款:


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3.房产税

据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截图)

4.印花税

据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据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别提示:自然人也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然人(其他个人)可以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优惠政策。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截图)

信息补充享受减免的“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9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3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4条等规定,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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