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回乡盖别墅圆梦,花了100万盖好后,竟被当成“违建”被拆,女子:“这照片不对,我家阳台是直的”,法院判了!
广东的玉兰在城市里打拼多年,心里一直有个梦想:回乡盖座小楼。
如今,她终于攒够了钱,回到了老家,亲手设计并建起了自己的小楼。
从奠基到装修,她投入了整整一百万。可就在她刚把房子建好,还在通风散味的时候,弟弟的一个电话让她心急如焚:“姐,你快回来,你的房子被拆了!”
玉兰急忙赶回村里,眼前的景象让她难以置信——她辛辛苦苦建起来的房子真的被拆了,她和丈夫立刻去找相关部门询问原因。
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卫星巡查发现她的房子建在了基本农田上,占用了120平方米的土地,这是违法的,所以必须拆除。
“你们看,这是卫星航拍的照片。”工作人员递过一张图片。
玉兰和丈夫仔细一看,却发现照片上的阳台是弯曲的,而他们家的阳台是直的。她立刻提出质疑:“这照片不对,我家阳台是直的。”
工作人员却回答:“可能是拍摄角度的问题,不会有错。”
玉兰知道她的房子周围有很多其他房子,真的有搞错的可能性,而且她自己知道自己事,自己的这块地根本就不是农田。
于是,她拿着自己的装修图和航拍图,四处奔波,希望能有个说法,但每次都被拒绝,让她感到无比绝望。
“这怎么可能是我们的房子呢?”玉兰对工作人员说,声音里满是不解和焦虑。
“我们也是按照规定办事。”工作人员冷淡地回应。
“但是,这明显不是我们家啊!”陈桂兰的丈夫也加入了争论。
“我理解你们的困惑,但卫星图是不会骗人的。”工作人员坚持己见。
无奈之下,玉兰只能告上法庭,那么法院是怎么判的呢?
有关部门认为,玉兰盖房子的土地为农用地,而根据法律规定,农用地的用途是农用生产,是不可以建住宅的。
而且玉兰也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宅基地的审批手续,也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庭审中,有关部门向法院提交了违建拆除通知书,证明其已经给玉兰期限让她自行拆除。但玉兰表示,自己根本就没收到这个通知书。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在实施强制拆除之前,必须向当事人送达相应的通知书,并给予合理的时间期限,以便当事人进行申诉。
虽然玉兰建设房子的用地为农用地,其建设房屋的行为违反了土地使用的性质,玉兰也未经过审批私自建设房子。
但有关部门在行使权力时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应当给予玉兰充分的权利保护。
现在有关部门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向玉兰送达过违建拆迁通知书,所以有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应为不合法。
最后法院判决,有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
有网友表示:“官司赢了,但能拿到赔偿吗?”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案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