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租客打扫卫生时,意外发现租房内有20万现金,报警后,发现是房东的,房东:这不对,明明有30万。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1-21 19:14   福建  

江西,女租客打扫卫生时,意外发现租房内有20万现金,报警后,发现是房东的,房东:这不对,明明有30万。法院判了!




小黄是江西一个小镇出来的姑娘,读的是护理专业,去年毕业的时候进了家附近市的一家医院做护士。


医院没有宿舍,小黄打算在医院租间房子,有热心的同事给小黄推荐了一套房子,房东姓刘,刘先生四十多岁,看起来人很和善。


因为是同事推荐的,小黄也很放心,很快就定下来了。


刘房东还特别提醒她:“这房子是我父亲留下的,已经空置一年多了,你自己打扫一下吧。


好容易到了周末,小黄叫上男友一起打扫准备入住,意外在卧室衣柜上方的钉子上划破了手。


男友觉得不安全,打算将钉子钉回去,却发现钉子后面隐藏着一个盒子。


他们拿出盒子,里面居然有好多把现金,两人一起数了下,总共有20万。


20万,对于两个刚出社会的年轻人来说真是一笔巨款,小黄和男友都不由地心砰砰跳,但是很快他们就清醒了。


这不是自己的钱,他们无法昧着良心把这笔钱留下来,两人快刀斩乱麻报了警。


警察很快就到了,经过一番调查,这笔钱是房东刘先生已故父亲留下来的。


刘先生接到警察通知也很惊讶,他没想到父亲还藏了这么一笔钱,他很是感谢了一番小黄。


没想到,几天后,刘房东突然联系黄女士:“我查了父亲的存折,应该有30万,怎么只有20万?是不是你们拿走了?”


小黄很生气,她跟男友都报警了,20万都不要了,有什么理由偷偷昧下10万。


但房东不相信,于是小黄和房东将房子又仔仔细细找了一圈,也没有任何其他的钱。


小黄虽然觉得晦气,但问心无愧,以为房东终于死心了,没想到不久房东刘先生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归还10万。



根据《民法典》,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给权利人,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或交给公安。


黄女士和男友在发现现金后,没有私自占有,而是报警等待警方确认失主,履行了法律义务。

刘先生声称“应该有30万”,但根据《民事诉讼法》,主张权利的一方需提供证据。
刘先生仅凭存折记录,不足以证明全部现金都在家中,且原房主可能已取走或转移部分现金。
在没有证据证明小黄私藏现金的情况下,不能简单认定“少的10万”被她拿走。这种指控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还侵犯了拾得人的名誉权。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刘先生的全部诉求。
有网友表示:房东需要证明这20万就是他爸取的20万,不然就就不是他的!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案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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