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男子热心献血200毫升,回家后头晕目眩,竟是献血站多抽了200毫升,献血站:记录错了,就是抽的200毫升,男子怒了,要求赔偿一万元,法院判了!
在春城昆明的何先生是那种典型的上班族,每天忙忙碌碌,但下班后总爱去健身房出出汗,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
2023年3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何先生跑完步,正打算回家,路过一个献血车,看到队伍排得老长。
他心想,自己好像很久没献爱心了,就决定加入献血的行列。
“你好,我想献200毫升。”何先生对工作人员说,然后递上了自己的身份证。
工作人员登记完信息后,何先生通过了体检,护士就开始给他抽血。开始时,何先生还觉得没什么。
但抽着抽着,他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头开始晕,手脚也冷冰冰的,他心想,可能是自己刚跑完步,身体还没缓过来,就没太放在心上。
献血一结束,何先生回到家,兴冲冲地打开电子献血证,准备发到朋友圈炫耀一下。
可他一看,傻眼了,献血量竟然显示400毫升!“这不对啊,我明明只献了200毫升。”他自言自语道。
何先生立马冲回献血站,找到那个给他抽血的护士:“这是怎么回事?我献血证上怎么显示我献了400毫升?”
护士一开始有点懵,然后解释说:“可能是数据上传的时候出了点差错。”何先生坚持要看血袋,一看果然,血袋上的刻度清清楚楚地显示着400毫升。
“这可不是小事,你们怎么能这么马虎!”何先生生气地说。
护士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紧道歉:“真的很抱歉,是我们的失误。”何先生很生气:“一句道歉就完了?我可是刚锻炼完就来献血的,你们这样多抽了一倍,我要是出点什么事,你们负责吗?”
他要求献血站给个说法,并且索赔1万元,双方争执不下,何先生一气之下,把献血站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
根据《献血法》的规定,无偿献血应当遵循自愿和无偿的原则,这包括献血者对献血量的自主决定权。
何先生明确表示要献200毫升,但献血站却采集了400毫升,这显然侵犯了何先生的自主决定权。
依据《民法典》,侵犯他人人身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献血站的行为给何先生带来了精神上的压力,但在确定赔偿金额时,需要考虑侵权行为的严重性、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献血站虽然有过失,但并非恶意,且在发现错误后立即道歉,显示了一定的诚意。
何先生除了轻微不适外,并未遭受严重身体损害,因此1万元的赔偿要求可能过高。
最后,法院判决献血站赔偿何先生8000元。
有网友表示:我遇到过!说要献血300被抽400,问就是多出来的部分要做化验。
也有网友说:这是普遍现象。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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