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一大爷因对拆迁补偿不满,在村群里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没想到被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留了15天。
老人:我只是只是简单地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怎么就犯法了?!
随后,老人提出了行政复议的申请,遭拒后,将当地派出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他的处罚,并要求赔偿4700元。
广东中山的刘老先生年轻的时候就是个倔脾气,老了还是一样脾气很硬。
由于城市发展的规划,刘老先生所在的的村庄即将面临拆迁,这本是一件好事,但刘老先生却气呼呼地。
原来是他意外发现,村里的拆迁补偿方案并不统一,村委会与每户人家单独协商补偿事宜。
对于具体的补偿金额,村委会要求保密,不得对外透露。
刘老先生总觉得自己家的补偿跟其他人比起来少的多,但是村里其他人对于补偿情况总是避而不谈,这更让他觉得很不平。
他跑了好几次村委会,但村干部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见他,刘老先生更觉得自己肯定是拿少了。
于是,再一次扑空之后,激动的刘老先生在村交流群里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并威胁要向更高级别的部门举报,让村干部们承担后果。
发泄完情绪后,刘老先生也觉得心里舒坦了不少,但第二天,警方却以寻衅滋事为由,要将他带走。
刘老先生很不解,自己只是在群里了说了自己的疑问,谁叫村干部都没人理他,怎么这还能犯法了?
警方没管刘老先生的抗拒,直接将他拘留了15天。出来后,刘老先生更是不服,先是申请了行政复议,但没有成功。
随后,他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对他的处罚,并索赔4700元。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是指在公共场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破坏公共秩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办案民警通过该村交流群,确定发言人员为刘老先生本人,刘老先生对于拆迁补偿不满,在群里扬言要向上级部门举报,属于无事生非,起哄闹事,主观上存在恶意。
刘老先生的行为构成故意煽动情绪,构成寻衅滋事,法院认为公安机关认定事实清楚。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公安机关在对刘老先生进行处罚时,未对其的违法行为进行告知,就对老先生进行处罚,属于程序违法。
《民法典》有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刘老先生来说,就是公安机关无故对自己拘留15日,对他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侵犯了刘老先生的声誉,刘老先生有权提出赔偿。
综上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未告知刘老先生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依据,属于程序违法,撤销对刘老先生的处罚,并赔偿刘老先生4700元。
有网友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群里发言也得负责,不然造谣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不过民警也得依法办事,乱扣帽子也不合适,得讲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