嫦娥飘然飞去,
因为她的根在天上。
羿只有引项哀伤,
因为他的根在大地。
文革结束后的1978年,政府停止上山下乡。1980年,政府允许在农村务农的知青返城。
1985年,北京市政府发出通知:在外地参加工作的原北京知青,凡未婚或已婚有一方在京的,均可迁入北京市。
不久,又允许外地已婚的原北京知青有一子女迁入北京落户,以保证他们老后可以回家乡颐养天年。于是,各地纷纷效法。上山下乡运动终于成为了历史。
千百万知青从心里感激邓小平,许多知青接到返城通知后,流着泪高呼着“邓青天”。
遗憾的是,在落实知青政策的过程中都躲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知青的配偶是农民,知青回城了,他的配偶怎么办?负责解释政策的人否认可以享受知青待遇。
这等于说,与农民结婚的知青要么放弃回城的要求,要么过两地分居的生活。这种分居很可能是永无希望的等待。
这部分知青不得不继续面对命运的挑战。他们的面前实质上只有两条路可走:
或者与配偶离婚,付出感情的代价,换来后半生物质生活的宽裕;或者与配偶生活下去,艰难地跋涉终生。无论做何选择,心上都会有一道淌血的刀痕。
1968年底,三十个十八岁的女中学生来到山西的一个村子插队。半年后,有十个姑娘嫁给了农民。
托尔斯泰普照人类的名言——“幸福的家庭都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是不会遗漏这十个女子的。
那么,她们境况是什么呢?做为实录,我写下她们其中三位的自述。
你问我为什么跟农民结婚?扎根干革命呗。其实,下乡时根本没想过和他们结婚,可事儿到那儿啦,也就身不由已了。
我那位的爹是生产队长,是他把我领到他家的。他说青年点太苦,住在他家能更好的接受再教育。屁,那教育没好的。
他家有一小子。姑娘一到十八就发乱,在一条炕上大男大女的能不出事吗?这都是他爹的主意。那事出了不久,我们就结婚了。
结了婚就后悔。后悔什么?不是嫌他穷,是没话说。光剩下夫妻间那点儿事,在土炕上滚一个月就腻歪了。和他绝情出在生孩子上。我生了个女孩子。我想,这下可有个安慰了,谁知只三天就死了。那土屋子又脏又黑,卫生那么差,能不生病吗?我抱着孩子哭。
他妈死缺德,说孩子不满七天死了不能走门,他便听他妈的话,硬将孩子从我怀里抢走,从窗户扔出去埋了。
我哭了两天两夜,就这么得了精神病。同学们把我送回娘家看病。那段日子只要在街上看见孩子就哭就喊。整整病了十年,把婆家娘家都折腾光了。
你问现在病怎样?早好利索了。问他?离了。怎么离的?唉。我刚得到知青可以回城的消息就跑回了婆家。我男人听说我要走,扑通跪在了地下,三十多岁的男子呜呜地哭。他求我别走。他说为给我治病,家里穷得除了破被子就是铁锅,我要走了,他这辈子就甭想再有个家。
我看着四壁空空的屋子,鼻子直发酸。就在我忍不住要掉眼泪的空,他妈插上来冲我喊;走不拦着,可得生个孩子走。我在她眼里就是只会下仔的畜牲!我眼泪没了,我只有恨。
可我不会像十多年前那么傻,我得让他们随着我转。我哄他们让他们放我走,说等我在城里立下户,再帮他们都迁到城里去。我没提离婚,要提了,我非进棺材不可。
我挺顺利地回到城里。然后就是离婚。在法庭上我不敢看我男人,他好像傻了。唉,这怨谁?怨我吗?再让我回到那又黑又脏的土屋里挨他妈骂?
我是十个人里最早结婚的。我的老刘一样,刚下乡时没房子,都分到老乡家住,住着住着就和那位有了感情。
县委书记来村里视察,对我说,你要是和农民结婚,我多忙也来参加你的婚礼。还有什么说的,结婚扎根干革命吧。
结过婚才知道跌进了火坑。甭说干革命,连做个自立的人都难。事也出在生孩子上。那是个男孩子,都快一个月了,不知怎么就抽疯死了。
这不算完,他妈,那凶老太太不让我退奶,说我奶水好,让我……(她抽泣起来)让我给人家缺奶的孩子喂奶。
喂一次能挣……两毛钱。她把我当奶妈使。我不干。可我动不了,成天吃人家喝人家,不干怎么行?我麻木了,像个死人似的成天坐在炕上,等着那老不死的领着不知什么地方的没奶的女人抱着孩子来。
接过人家的孩子一边喂,一边把眼泪往心里咽。唉,我还是人吗?
还是说说离婚的事吧。我第三个儿子长到三岁时,传来务农的知青可以回城的消息,可有一条件,必须得是独身。
我的心立时活份起来。要想回到爹妈身边去,就只有离婚。对这个家我没什么可留恋的,可一瞅俩儿子,又犯愁了。叫我丢下他们走,真比剜掉心头肉还疼。
可我还是抵不住回城和爹妈团聚的愿望。再说我也穷怕苦怕了。城里的生活太诱人。我向他提出离婚的事,他不同意。他当然不会同意,我呢,也当然不会硬碰硬的和他上法院。
我也像老刘那么哄他,对他说,这都是为了孩子的前程,我们离婚后,我就可以回城,然后再复婚,然后再把儿子和他办成城镇户口,一辈子离开农村。
他说,如果我骗他,就别想要儿子,我说,为了要儿子也不会骗他,这么着我们离了。
我办回城里不久,他带着孩子跑了上千里路来看我。儿子见我就哭了,我也哭成了泪人。
他要和我复婚。我挺爽快地告诉他,那是骗他的。他气得带孩子要走,我早让家里人把孩子藏起来。
于是又闹到法院。最后,小的判给我,大的判给他,送老大上火车时,那孩子哭得真惨呀。我对不起他,我总有一天还得把他找加来。
那段婚姻都怨我,到现在我也这么看。我在青年点总吃不饱。一天,妇女队长见我无精打采的样子,就拉我到她家吃饭。她一下给我煮了六个鸡蛋。看着这六个鸡蛋,我竟哇地哭了。
她劝我搬到她家来住,我就来了。她家有一小子,挺老实。可那天夜里他不老实起来,就出了那种事。不知怎的我没挡他。你问他爹妈知道不?能不知道吗,都在一铺炕上睡。
唉,回想起来,就为六个鸡蛋把自己卖了,有多贱!我才十八呀!后来,我带他回娘家。那份儿惨!人家瞧他那土劲儿,以为我犯了什么事卖给人家了。
到这时我才察觉出来,我俩不用说思想,就连生活习惯也隔着一重山。回到乡下,我就一人搬到低矮的厢房里住下,想和他离婚。
他们一家人都那么老实,哄我,求我,让我回心转意。我知道对不起他们,常一人躺在屋里哭。我不能再卖自己了,铁心拖下去。就这么人不人鬼不鬼地熬了十年。
政府允许知青回城的消息他比我知道的早,当我向他提出分手时,他知道再也留不住我,立时应允了我。
我的心口感到多年来未有的轻松,但很快又沉重起来。我发觉他老了,我发觉他承受的感情压力比我还要大,我发觉他是个好人,我发觉良心的谴责搅痛了我的心。
唉,如果他也是城里人,也受过同我一样的教育,他该是一个多好的丈夫。临回城的那天夜里,我把他留在了厢房。
毋庸赘言,这几位已进中年的知青当年被呼喊着革命辞藻的浪潮席卷着与农民结合,十余年后,又倚重法律与农民离婚,这之中的变化确有跨时代的意义。
虽然她们都含着刻骨的痛苦去继续人生,但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力量终究战胜了愚昧。无论她或他,在没有爱情的婚姻解除之后,相互都有了重新创造新生活的机会。
毋庸赘言,这几位知青的离婚案发生在八十年代初,当时的社会舆论对她们无不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
痛骂她们道德沦丧的有之,同情她们勇于冲破封建罗网的有之。笔者不再去评述孰是孰非,剖析婚姻观不是本文的目的。
笔者只想再从下面两位知青坚守与农民婚姻的自述中给读者一个思考的天地。
我不能和她离,我是男子汉,和那些女的不同,她们嫁给农民立时成了三孙子。她听我的,她要和我犯刺,她爹也不答应。再说她家对我有恩,我不能没良心。
文革时我属于狗崽子范畴的,集体户出身好的都走了,最后就留下我一个人。下工回到那冷冰冰的屋子里,不想别的,就想死。
就在这时,她爸亲近上我,隔三岔五请我到她家吃饭。她家没儿子。一天,她爸喝过几盅酒后对我说,你做我女婿吧。
我哆嗦着告诉他没钱娶老婆。她爸笑了,说就看中我没钱。倒插门,女婿加儿子,怎样?我当时就哭了,没想到世上还有人对我这么好。
糟糠之妻不下堂,您说我能和她离吗?问我还想回北京吗?这不明摆着的,谁不想和爹妈一块儿生活,我有四个孩子,落实政策后我到县城工作,有两个大的吃了粮本,可她和两个小的还是农业户。就这家庭状况,在北京还能有活路?
在县城好混,我把他们娘儿四个接到城里,给她找了个扫大街的活儿,三餐吃饱饭算是没问题了。
问我现在生活怎样?就是活着。我和她快十年没穿新衣服了,都可着孩子穿。每个孩子有一身没补丁的衣服,放学回家就让他们换上旧的。
孩子们说同学笑他们“啃一身”,闹着做新的。现在的衣服贵成什么样您还不清楚?一个孩子做一身,四身衣服一月工资就没了,还得吃得喝呢。
说到吃,不怕您笑话,除了过年过节吃顿肉,平日里就是土豆熬白菜加大葱蘸大酱。让她做买卖?本儿呢?
我不想在老乡面前述苦,唉,实话说了吧,她病了,肾炎。住院两个月拉几千块钱的饥荒,还没看好。
大夫让转到省里看,她却连县医院都不愿住,哭着要回家,说为了孩子不能再把钱往无底洞里扔。我也哭了,到省里看病少说又得花几千,这笔钱人家敢借我也不敢伸手呀,我只能将她接回家养。
现在,我一月百十块钱的工资养活四个孩子一病人,除了吃饱肚子,干不了别的。饥荒越拉越多,只有让孩子们大了还了。
你写吧,我想让你写写我。我好强,下乡只半年就成了知青典型。我不是吹出来的,我是全县第一个女子积肥员,挑着百十多斤的粪桶,肩上的皮脱了一层又一层,身上的臭味儿,熏得同学们不看着我换下衣服不让我进屋。
我入了党,后来又做了大队副书记。那年知青中刮起结婚扎根论,县里要培养一个与农民结婚的典型,便找到了我。
开始听到领导这么对我说,我直发蒙。说心里话,我并不想在农村待一辈子,可那位领导给我上纲上线,说这是党在考验我,是忠不忠于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大是大非问题。
他临走很严厉地说,这个典型当也得当,不当也得当,党需要我做这样的抉择,并且要求我在下次知青大会上就要向全县知青表态。
我矛盾极了。我不想说假话,但一想到这是党的需要,最后还是点头了。他们给我介绍了个未婚夫,叫张绍文,人挺老实,可我爱不起来。
一个姑娘的终身呀,就这么凑合了,我不甘心。我用乘年轻多干革命工作为借口,拖着不结婚。
四年过去了,知青回城走得差不多了。一天,煤矿来县里招工,我忍不住找到公社书记,提出要走。
书记说,你不是要扎根吗?再说还有绍文,人家等了你四年,总得有良心。
我铁心了,昂起头说,知青都走光了,也用不着我这个典型了。至于绍文,只要放我走,我立即和他结婚。
唉,既然铁心要走。干嘛还要套上这个枷锁呢?结婚与进厂,这总让人觉得有等价交换的商人味儿。
不过,那时我的确是从良心的角度嫁给绍文的。我没想到在以后的日子里,这强加给我的婚姻会像十字架一样压在我的身上。
结婚后,我在矿上工作,绍文仍然在家种地。一年后,我们有了孩子。我在婆家休完产假便拖着虚弱的身子将孩子抱到矿上上班。
在矿上,我又忙工作又忙孩子,吃不好睡不好,不知昏倒过多少次。每当夜深,我就感到说不出的孤独。我真希望绍文来帮我。可他真来矿上,不用说没工作,就是粮食也没地方供给。
孩子三岁时,绍文来了,是带着病来的。他得了肝炎,脸色黄得吓人。我立即将他送到医院,他没有工作,更没有公费医疗,一个月过去,花尽了我几年的积蓄。
绍文不敢再在医院住下去,偷偷跑回我的宿舍。我拉他回医院,他苦求我答应他在家养,怎么养?肝炎要吃好的补品,可我一月百十元钱工资除去吃、穿,再为绍文看病,买高价粮,还能有多少钱为他买营养品?
整整三年我没吃过一口肉一个鸡蛋。每星期买一点点肉算是改善伙食,我只能看着绍文和孩子吃。
这些年我们全家没做过一件像样的衣服。我那宝贝孩子最喜欢的两件衣服竟是同志的孩子穿小了送给她的。绍文看着家徒四壁的屋子也常落泪。他说他后悔当初和我结婚,把我坑了。
我决心彻底解决绍文的问题。我先找矿上请他们解决一下绍文户口问题,或给找个力所能及的工作。
矿上说我工龄不够,要二十五年才行。没有户口,工作也就无从谈起,有那么多待业青年还没工作呢。我只好回到插队的县,找那位让我和农民结婚的领导。
这位领导离休了,他承认当年办了件愚事,可又说那是极左路线逼的,县里不找个和农民结婚的知青典型,上级追究下来吃不消。现在他没权了,只能帮我写个条,找找现时当政的县太爷。
那位县长我认识,是过去的县委秘书。他见条后,让我等几天,他去找有关部门商量一下再告诉我结果。
结果呢?三天后,他苦涩着脸告我,有关部门翻过所有从中央到地方的文件,均没有能给绍文转成城镇户口的条文,这事无法办了。
听后,我真想扇这县长一嘴巴。没有任何人来承担造成这场悲剧的责任,难道只让我一个弱女子来承担吗?
尽管因为篇幅的限制,笔者对原始采访记录整理压缩得只剩下经络骨骼,但在撰写时,依然泪盈稿纸。不用再评述,我相信读者已做出公正的裁决。
借用郝秀芝的话做为此章的结尾吧:“痛苦我可以忍受,但我不能忍受的是找不到造成这场痛苦的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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