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电动出租车补贴4.5万元,持续到2026年!

乐活   2024-11-03 18:47   贵州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携手财政厅,共同颁布了更新版的《“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奖补实施细则》(内交发﹝2023﹞607号修订版),对原细则进行了针对性优化与调整。
此次修订后的《细则》亮点纷呈,针对购置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明确了对充电式车型每辆提供4万元补贴,而换电式车型则享受每辆4.5万元的更高补贴额度。此外,为鼓励燃油(气)巡游出租车提前向新能源转型,若车辆提前12个月以上完成更新,还将额外奖励每台车5000元,以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为依据。
在充电站建设补贴方面,政策同样展现出大力支持的态度。对于出租汽车专用的充电站,补贴标准依据实际运行功率,按每千瓦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单个充电站补贴上限设定为30万元。而对于换电站,补贴力度更为显著,以每千瓦8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每站最高补贴可达150万元,旨在加速换电基础设施的普及与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新《细则》还强化了出租汽车专用充换电站的运营管理考核机制,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每年实施,并根据考核结果分级发放运营补贴。考核体系严谨,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与不及格四个等级,对应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千瓦时0.4元、0.3元、0.2元,不及格则不享受补贴,且每年补贴上限时长设定为1000小时,确保补贴资金的有效利用与激励效果。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细则》还放宽了车辆技术要求,取消了车辆必须搭载三元锂电池的限制,进一步拓宽了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的车型选择范围,为市场提供了更多元化的选择。同时,政策持续鼓励燃油(气)巡游出租车提前报废并更新为新能源车型,以加快行业绿色转型步伐。
据悉,这一系列补贴政策将有效覆盖至2026年,为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行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与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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