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暴打女乘客:判刑一年赔偿26674元

乐活   2024-10-12 19:19   贵州  
在厦门市的一次出租车服务中,司机蔚某因一时情绪管理失当,对女性乘客李女士采取了极端暴力行为,最终为此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蔚某,作为厦门一名平凡的出租车驾驶员,于2018年4月10日晚上8点左右,在马青路石塘公交车站搭载了乘客李女士,计划前往新垵村立鼎光电园周边。
然而,旅途并未如预期般平静,两人因车费问题产生了激烈争执。李女士的情绪激动之下,对蔚某进行了言语上的攻击,这彻底激怒了蔚某。失去冷静的他,驾驶车辆将李女士强行带回至某大桥的马青路下桥路段,并在此处将李女士粗暴地从副驾驶位置拖拽出来,随后对其进行了拳脚相加的无情殴打。
    
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暴力事件中,李女士不幸遭受重创,尤其是她的左侧第三、第七根肋骨遭受了骨折的严重伤害。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身体与心理的双重打击,李女士强忍剧痛,果断选择报警求助,而蔚某则逃离了现场。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介入调查,通过出租车公司联系到蔚某,并责令其配合调查。次日,经过内心的挣扎与反省,蔚某意识到逃避不是出路,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经过专业医疗机构的鉴定,李女士的伤势被确认为轻伤二级,包括肋骨骨折、面部擦伤、颈部划伤、膝关节及股骨损伤等多处伤害。基于这一鉴定结果,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最终判决蔚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责令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李女士支付共计26674.41元的经济赔偿。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也为受害者李女士讨回了公道。

的哥的姐微传媒
的哥微传媒,真实客观的讲述发生在全国各地的 的哥的姐身边事。全面解析出租车最新动态,传递正能量,促进行业长期稳定的发展。赶紧关注吧!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