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初级中学
2024年秋学期
交通安全告家长书
您好!
学生安全关系着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为了营造一个通畅、有序、和谐的校园周边道路环境,确保学生的安全与健康,我们特向全体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的规定,我校禁止初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学,请您理解支持这一法律规定。我们提倡距离学校近的学生步行上学,家长可以伴行;路途较远的学生,可以乘坐公交车或骑自行车上学,以增强孩子体质,培养孩子自立自强的能力;对于自理能力或体质相对较差的学生可以由家长接送。
接送孩子时,请做到即停即走。驾驶过程中,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穿越马路。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家长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同时督促乘坐电动车的孩子佩戴安全头盔,坚持做到“戴头盔、平安行”“无头盔,不骑坐”,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请家长们充分认识到规范停车的重要性,听从交警、保安、学校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将车辆规范停放到我校划定的家长等候区域,不得停放在校门口黄色网格区域、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车辆按照要求和规定有序“同向”靠边停放。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高于一切,孩子的平安就是家庭的幸福,学生的安全就是学校的和谐。让我们家校携手,协力同心,齐抓共管,为孩子们的安全出行和健康成长而共同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