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盐初•养正德育】盐城市初级中学隆重举行“惜同学情谊 反学生欺凌”主题升旗仪式

文摘   教育   2024-10-16 20:56   江苏  





有一种情感真挚动人,
有一种情感纯洁无瑕,
有一种情感难以忘怀,
这种情感就是同学情。


 为了杜绝学生欺凌,守护同学们身心健康成长,共创和谐正园,10月14日上午,盐城市初级中学隆重举行“惜同学情谊  反学生欺凌”主题升旗仪式。我校党总支书记韩俊元,党总支副书记、校长彭庆,党总支委员、副校长孙开华、巫泰兴、蔡宏,盐城市初级中学法治副校长、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周召,安徽省优秀校长培训班15位校长、各年级家长代表84人以及全校师生出席仪式。




活动现场





主题横幅与展板


 在场人员庄严肃立,列队整齐。我校国旗仪仗队迈着铿锵的步伐护送国旗入场,军乐队现场演奏出旗曲!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全体师生肃立于国旗下,凝视着鲜艳的五星红旗,唱国歌、行队礼。



军乐队演奏


国旗护卫队升旗


面向国旗敬礼


学法以明道,守法以立身。周召为我们带来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他和同学们交流了三个问题:

一、何为学生欺凌?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0条,“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学生欺凌的类型包括语言欺凌、身体欺凌、社交欺凌、财物欺凌、网络欺凌。

二、欺凌者要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学生欺凌行为的学生,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其中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
一是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实施学生欺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应当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依法赔偿相应财产损失。
二是行政责任。根据国家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认定构成欺凌的,将对实施或者参与欺凌行为的学生作出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并对其家长提出加强管教的要求,必要时,由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训导、教育。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实施学生欺凌的学生,公安机关可以罚款、治安拘留,治安拘留的时间最高可达十五天。
三是刑事责任。实施学生欺凌,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面临牢狱之灾。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学生欺凌行为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侮辱罪、诽谤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等等。可能面临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六个月至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三、如何预防治理学生欺凌?


一是不做受害者。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学生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遭受学生欺凌时,一定要及时寻求老师、同学和家长的帮助,必要时要寻求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帮助,有效制止学生欺凌,避免遭受更大的伤害。
二是不做欺凌者。国家法律对惩治“学生欺凌”作出了严格规定,同学们要引以为戒,不要欺凌他人,切勿以身试法,不然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悔恨终生。
三是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拒绝做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必要时可以选择报警。


周召作主题讲话


我们的校园是扬帆起航的港湾,是通往光明的桥梁,更是我们孕育梦想、放飞希望的地方。拒绝学生欺凌,共建和谐校园,是我们的目标和追求。巫泰兴老师发表主题讲话,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

一、对于欺凌的6个误解


误解1:同学之间的矛盾冲突都是欺凌。
同学之间正常的小摩擦、小矛盾不是学生欺凌。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同学们可能会因为意见不合产生争执,或者在玩耍中不小心发生碰撞,这些只要通过沟通、道歉等方式能够及时解决,就不属于学生欺凌的范畴。


误解2:学生欺凌很少发生,只是发生在其他学校的极端现象。
事实上,媒体曝光的学生欺凌行为往往是恶性事件,但实际上欺凌的发生具有普遍性。


误解3:欺凌就是肢体上的侵犯。
具体来说,学生欺凌有四种形式。一是身体上的攻击,如殴打、推搡、踢踹等。二是言语上的侮辱,包括辱骂、嘲笑、起恶意的绰号等。三是社交上的排挤,故意孤立某一同学,不让其参与集体活动。四是网络欺凌,通过QQ、微信、快手、朋友圈发布恶意言论、图片、视频等攻击他人。


误解4:只是打闹开玩笑而已,别太当真。
欺凌者常说:“我不是故意的,就是开个玩笑” 。我们需要正视欺凌的恶意。把欺凌当作打闹玩笑,才是最大的玩笑。


误解5:身材高大的学生就是欺凌者,被欺凌的都是矮小听话的学生。
消除对欺凌的刻板印象。乖巧懂事的学生很有可能会成为欺凌者,而身高体型比较壮硕的学生也有可能会遭受欺凌。


误解6:欺凌往往存在于男生当中,女生中不会有欺凌发生。
女生中欺凌的发生频率并不低于男生。男女生欺凌都会存在身体攻击和关系攻击。

二、面对欺凌怎么办?



 对欺凌者说:


欺凌行为会助长你的攻击性倾向,导致你形成攻击性、破坏性等不良人格和暴力倾向,阻碍你与同学的正常交往。从而产生孤独、焦虑等消极情绪,增大反社会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严重者还将受到治安处罚法、甚至刑罚处罚。



 对被欺凌者说:


1.勇敢说“不”。明确通过“不”的手势或语言告诉对方。如果在网上,明确发文 “你不要欺凌我” 、 “请立刻停止你的言行” 、 “如果你继续,我会立刻报告老师”。遇到无法抗拒的欺凌,保护好自己的头部和胸腹。一有时机,拔腿就跑!呼叫“救命!”。尽快离开欺凌现场。尽可能与朋友一起避开欺凌者,或者走到老师和其他成年人看得到的安全区域。
2.留下证据。如果你遭受网上欺凌,请留存被欺凌的完整证据 (如短信、截图、聊天记录等) 。在QQ、微信、快手、抖音等APP, 限制或拉黑想对你欺凌的人。
3.积极寻求帮助。告诉值得信任的老师和家长,请求他们的保护,让欺凌者无处遁形,让欺凌者得到惩戒,让自己得到保护。你还可以在上学期间使用学校东、西、南门值班电话拨打我校防欺凌热线电话88887500。
4.不要责备自己。被欺凌不是你的错,欺凌发生的原因与你无关,不要把问题归结于自己。
5.忽视欺凌者。忽视欺凌者的言语或行为挑衅,你的不理睬就是最好的反击。



 对围观者说:


看到欺凌事件发生,应该:
1.保持冷静,评估情况。在意识到欺凌行为发生时,尽量保持冷静,判断情况是否安全。如果欺凌行为发生在一个可能对你或其他人构成危险的环境中,不要冒然介入。
2.保护自己,寻求帮助。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如果可能,记录下欺凌行为的细节,立即告诉老师、家长、身边的成年人,寻求他们的帮助。
3.缓和冲突,积极支持。不嘲笑指责,不加剧冲突。在安全的情况下,向被欺凌提供言语上的安慰、行动上的支持,在事后陪伴他们去寻求帮助。绝不参与网络欺凌,不“点赞”或分享欺凌其他同学的恶意言论、图像、视频。



 对家长朋友们说:


如果你的孩子被欺凌,你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支持孩子,学会倾听、沟通与陪伴;不要斥责抱怨孩子没用,错的是欺凌者而非被欺凌者;
二要第一时间向学校、老师报告,学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不要公布在网络,或与欺凌者直接对话;
三要帮助孩子提高应对能力。孩子有孩子的社会,帮助孩子自己应对,学会保护自己、提升应对能力更为重要,尽可能通过让欺凌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来保护自己;不要让孩子以暴制暴,成为新的欺凌者。



 对老师们说:


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况,应及时干预;
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或班会,通过正面引导和教育,增强班级学生反欺凌意识;
发现学生有明显情绪反常、身体损伤等情形,应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可能存在被欺凌情形的,及时向学校汇报;
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学生欺凌事件的调查,配合执行我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认定和处置。


巫泰兴作主题讲话



学习“拒绝欺凌”手势


同学情,永远不老的情谊;同学情,时刻温暖着彼此;同学情,那是最甜最暖的回忆!希望所有盐初学子珍惜同学情谊,心存正气、心怀善良,远离学生欺凌,争做明礼守法的好学生,共同维护和谐美好校园,在法治社会的阳光下快乐健康成长!


 本次升旗仪式由初二(3)班王轼然、初二(12)班史雨鑫主持。



学生主持




撰 稿:马 

 :孙力力 康雨婷

审 核:王  巫泰伟 王希茜

 :学生工作处  

盐城市初级中学
办学理念:为幸福人生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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