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遭拒绝入境,旅行社退一赔一?法院:没依据 | 周法

旅行   2024-11-20 18:47   北京  

周法栏目冠名商:中意财险

出境游行程在即,拖着拉杆箱到了机场,却因护照问题遭遇航空公司拒载,出境游行程化为泡影,损失谁来承担?旅游者要求旅行社退一赔一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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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汤

临登机被拒绝入境

旅行社称未注意到签证要求

年近七旬的王阿姨退休后很喜欢旅游,她与几个好友相约,一起跟团出境游,到阿联酋看看。找旅行社、选产品、办证件……前期的一切都很顺利,王阿姨就等着和好姐妹们一起开启美好的旅行了。

到了行程当日,王阿姨拉着行李到机场柜台办理值机,却被航空公司告知:无法入境

原来,根据旅游目的地的规定,王阿姨的护照有效期不满六个月,无法免签入境。

王阿姨疑惑,自己在找旅行社报名包价游时,已经按照旅行社的要求,事先将护照的电子版发送给了旅行社审核,对方并没说自己的护照存有任何问题。于是,王阿姨立刻找到陪同的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

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注意到目的地对于签证有效期的问题,所以没有及时通知她对护照进行更换。无奈,王阿姨只能终止出行

王阿姨认为,是旅行社方面的工作疏忽才导致此番行程的取消,旅行社应该退回自己的钱款。但王阿姨的诉求遭到旅行社拒绝。为此,王阿姨将旅行社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旅行社退一赔一,并支付交通费等款项。

义务

旅行社应尽必要的注意义务

但旅游者退一赔一无根据

法庭上,旅行社辩称,王阿姨应该按照要求,向旅行社提供符合规定的护照,错在王阿姨。并且,王阿姨所报名的是旅游团的尾单项目,机票、酒店等费用已预先支出。因此,旅行社不同意王阿姨的诉求。

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旅行社作为专业的旅游服务机构,在包价游时应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应当对游客的护照信息进行严格核查,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通知游客。

旅行社的告知义务是指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组织旅游活动以及提供相关服务中,必须向旅游者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以确保旅游者能够作出知情的决定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出境游是一件相对重大和复杂的事项,旅行社作为专业旅游服务企业,向原告提供包价游服务,应知晓旅游目的地与旅游合同相关的政策,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对王阿姨充分释明相关入境政策,在王阿姨已将电子版护照发送给被告的情况下,被告有审查提醒义务

且王阿姨年近古稀,旅行社理应承担更详尽的告知义务。面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时,旅行社更应加强告知。在签订旅游合同前,应向老年人释明合同条款,确认健康状况、行程安排以及退团政策等,并为老年人购买相关保险,也要提前告知老年游客护照、签证等证件的有效期,详细说明旅行中的注意事项、安全提示等。

旅行社违约导致游客遭受损失,游客有权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王阿姨要求退一赔一,并没有合同约定也没有法律规定,对该项诉请人民法院无法支持

最终人民法院判决,旅行社退还王阿姨团费,并承担她往返机场的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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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耶稣蜥蜴
校对|王木木
审核|雷蕊
版面设计|皮蛋菜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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