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大城县知县大印

文摘   2025-01-25 20:27   河北  
清代的大城县知县印章,是什么样子?
我们现代的公章都是圆形的,在解放以前的公章基本上都是四方形的。
下面是大城县收藏家杨瑞一老师传来的两张清代地契,上面加盖着当时的“大城县知事印”
这样本地的老地契不容易看到了
据说这地契是大城县万灯村的。
第一图,清代光绪二十八年
第二图,民国二年
  • 那么县知事是个什么官职呢?

    县知事,官名。负责一县的行政官员职务。清以前称知县,辛亥革命后废府、州,仅设县,置县知事为一县行政长官,国民党执政后易名为县长。伪维新政府成立后,为否定南京国民政府的“法统”,复称知事。汪伪政府建立后,遂又改称为县长。


  • 唐代以前,县的长官称县令。
  • 秦汉时期,人口达到万户以上的县,长官被称为县令,俸禄从六百石到千石不等;南北朝时期一县之长统称为县令。
  • 唐朝时偶尔会出现县令空置,由县里其他官员临时代理县令的情况,此时这个官员被称为知县事,这是“知县”一词首次出现。
  • 宋朝开始,朝廷派遣官员代理地方事务,称为知事,于是出现了知县,且宋朝的知县比县令职权更大,不仅管理一县政务,还监管地方军事。
  • 明朝朱元璋定官制,知县正式成为县一级的正式官员,并成为一县之长,位列正七品。清朝大体延续明朝的官职体系,知县依然为正七品,是一县的最高民政长官。
  • 清末时候大城县知县均为高配,为五品。见前期文章。

大城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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