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春种秋收,寒来暑往,风调雨顺的情况下,一亩地辛苦耕耘下来,所得不过 150 元。这区区 150 元,承载着他们对生活的希望,是无数个日夜弯腰劳作、与烈日和风雨为伴的艰辛回报。
而在社会的另一个维度,贪官孙志刚在短短的21年时间,竟然贪污受贿8.13亿,那么一年平均受贿金额约为4016.79万元,一天受贿金额11万元。一小时受贿金额4592元。
孙志刚,曾经手握重权,本应成为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却在贪欲的驱使下,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扭曲为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
从 2002 年下半年至 2023 年 8 月,在其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一系列重要职务期间,在项目推进、股份认购、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等多个关键领域,大肆进行权钱交易。
孙志刚贪污受贿的金额高达 8.13 亿余元,这个数字是如此的触目惊心,让我们来看看这 8.13 亿意味着什么。
如果把这 8.13 亿换算成百元大钞,一张百元人民币重量约为 1.15 克,8.13 亿就是 8130000 张百元大钞,总重量约 9.35 吨。若用一辆载重量为 2 吨的小型货车来运输,需要将近 5 辆车才能装完。
如果一个人每天能挣 500 元,一年工作 300 天,要挣到 8.13 亿需要约 5420 年。这远远超出了人类文明的历史长度。
以一辆价值 10 万元的普通家用汽车为例,8.13 亿可以购买 8130 辆。若以一套价值 100 万的房子计算,这笔钱可以买下 813 套。这是多少普通家庭梦寐以求却遥不可及的财富啊。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他滥用职权,为一些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开绿灯,让本该接受严格审查的项目蒙混过关,从中收取巨额贿赂。比如,某些存在环保隐患的企业建设项目,在他的干预下绕过了正常审查程序,顺利推进,而他则因此获得了大量财物。在股份认购环节,他凭借自身的权力和影响力,为特定人员谋取不正当的股份利益。通过泄露内部信息、施加权力压力等手段,将那些本不应参与的人塞入高利润的股份认购名单,自己则从中分得一杯羹,在这个过程中非法聚敛了大量财富。
工程承揽领域更是成为他受贿的“重灾区”。在工程招投标环节,他公然进行暗箱操作,指定特定承包商承接项目。那些实力不足但善于行贿的承包商在他的庇护下,轻松中标大型工程项目。这些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例如,某地一项重大桥梁建设工程,本应通过公平竞争选择有资质、有能力的施工方,但孙志刚收受了一家不符合条件的建筑公司贿赂后,让其中标,这不仅给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更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房地产开发方面,他与开发商相互勾结,在土地审批、规划调整等关键环节为开发商谋取暴利。一些开发商为了获取优质土地资源和更有利的开发规划,向他送上巨额财物,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房地产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导致房价异常波动,进一步加重了普通民众的购房负担。
这 8.13 亿,是对无数人民利益的无情掠夺。每一分贪污受贿得来的钱,都如同从人民生活保障的基石上抽走一块砖。
这个天文数字背后,是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被肆意践踏。
在他背离初心使命的过程中,每一次受贿都是对社会公平竞争环境的破坏。
那些本本分分、努力奋斗的企业和个人,在不正当竞争面前失去了公平发展的机会。他的行为让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受到冲击,让人们对公平竞争产生怀疑,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孙志刚丧失理想信念,将“两个维护”的政治原则抛之脑后,对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远超正常标准的生活待遇,在各种宴请和旅游安排中沉沦,完全不顾这些行为对公正执行公务的严重损害。在组织层面,他严重违反原则,对个人有关事项瞒报、谎报,在组织函询时百般抵赖,毫无诚信可言。
他还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任人唯亲,破坏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机制。在廉洁自律方面,他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品礼金,通过看似合法的民间借贷形式获取高额回报,实则是一种隐蔽的权钱交易手段。他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为子女的经营活动提供非法帮助,让子女在不正当的竞争环境中获利,形成了恶劣的家族式腐败。
更有甚者,他竟敢干预司法活动,严重破坏了司法的公正和独立,让法律的尊严受到亵渎。他对家风建设的忽视,导致配偶、子女失管失教,使整个家庭陷入腐败的泥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