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还是"失信"?一文搞懂两者关键差异及后果!

学术   2024-11-12 17:30   湖北  

在法律执行的广阔领域中,“限高”和“失信”是两个频繁出现的专业术语,它们都涉及到对被执行人的行为进行限制,但各自的含义和应用范围却大相径庭。本文将对这两个概念进行详尽的阐释,并明确它们之间的差异。


一、被执行人不同

限高要针对那些“没钱还”的被执行人。当被执行人未能在法院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法院可以采取“限高”措施,限制其进行高消费和非必需的消费行为。这种措施的目的是为了迫使被执行人履行其债务,同时避免其通过奢侈消费来逃避债务。
失信则是针对那些“故意不还钱”的被执行人。法院将这些人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他们的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此来进行信用惩戒。这种措施的目的是为了惩戒那些故意逃避债务的行为,通过信用惩戒来迫使他们履行债务。


二、限制内容不同

限高:主要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具体来说,被“限高”的个人或企业将无法享受豪华的旅行体验,如不能乘坐飞机的头等舱、火车的软卧车厢,或者轮船的二等舱以上的舱位;不能入住那些高端的星级酒店;不能让孩子就读于收费昂贵的私立学校;不能购买新的房产,也不能对现有的房产进行扩建或高档装修。

失信:更侧重在多个社会层面对其信用惩戒。法院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通报,其目的是使其在包括市场准入、政府扶持、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


三、期限不同

限高:没有固定期限,通常在被执行人履行完义务后解除。

失信:根据被纳入的原因不同而不同。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比如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或限制消费令,失信记录的有效期可能设定为两年。然而,如果被执行人采取了更为严重的手段,如使用暴力或威胁来阻碍或抗拒执行,或者存在多项失信行为,那么失信记录可能会被延长,延长的期限通常是一到三年。如果失信的个人或企业能够积极改正,比如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或采取措施纠正失信行为,法院有权决定提前从失信名单中移除他们的信息。


四、解除条件

“限高”解除条件:

  • 被执行人已经完全履行了法院判决书规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已经按照协议履行完毕;

  • 被执行人提供了充分且有效的担保;

  • 申请执行人同意取消“限高”措施,并且法院经过审查后同意。


“失信”解除条件:

  • 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法院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或者法院已经执行完毕;

  • 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已经按照协议履行完毕;

  • 申请执行人书面请求删除失信信息,并且法院经过审查后同意;

  • 在执行程序结束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其他人未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

  • 由于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法院依法裁定中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

  • 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

  • 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五、解除流程

解除"限高"的程序:

  • 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首先应尝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全额还款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 提供担保:如果暂时无法完全履行,可以向申请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

  • 申请解除:被执行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解除限高措施。

  • 证据提交:附上财务状况、财产报告等证据,证明已无能力履行或有正当理由需要解除限高。

  • 法院审查:法院将审查申请,如果满足解除条件,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限高措施。

解除"失信"的程序:

  • 完成义务: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执行完毕执行和解协议。
  • 和解协议: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确保协议得到执行。

  • 申请删除: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或被执行人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删除失信信息。

  • 特定情况:如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破产程序中止执行、或因审判监督需要,也可申请解除。

  • 法院决定: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六、后续影响

虽然解除“限高”和“失信”状态意味着法律上的限制不再存在,但在信用记录、社会评价和某些特定情境下,个人仍可能面临间接的长期影响。

  • 征信记录:

解除“限高”后,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不再受限,但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因此,即使限高解除,相关的不良记录在征信系统中会保留5年。“失信”信息虽然可以被删除,但作为曾经的信用污点,其客观记录可能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内部评估系统中留下痕迹,影响未来的信用评级和贷款审批。

  • 社会信誉:

曾经的“失信”记录可能影响个人的社会信誉,尤其是在商业合作、就业机会等方面,因为潜在的合作伙伴或雇主可能会进行背景调查。

  • 联合惩戒影响:

虽然法律上的限制解除,但一些非法律层面的负面影响可能持续,比如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活动中,曾经的“失信”记录可能仍被考虑。

  • 特定领域限制:

在某些特定领域,如公务员考试、特定行业准入,曾经的“失信”记录可能依然构成障碍,尽管法律上的限制已解除。


七、失信、限高的纠错程序

如果被执行人觉得“失信”或“限高”措施并不公正,他们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救济措施。幸运的是,无论是“失信”还是“限高”,纠错的程序是相似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首先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对限制消费措施或失信名单的纳入进行纠正。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发现申请人的理由合理,将会进行相应的纠正;如果理由不成立,法院将决定驳回申请。

如果被执行人对法院的驳回决定不满意,他们还有机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样的机制确保了被执行人在面对可能的不公正措施时,有权利和机会进行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信用就像是一张无形的名片,它不仅关系到我们的经济活动,还影响着我们的社会交往。因此,无论是面对“限高”还是“失信”,我们都应该认真对待,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记住,诚信是金,一旦失去,恢复起来将是一场艰难的旅程。让我们从现在做起,珍惜并维护好自己的信用,让它成为我们人生路上的坚实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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