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建设】诉前耐心化解纠纷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政务   2024-12-16 16:32   内蒙古  

近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便民第四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案件,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4年5月,未成年人张某因琐事被未成年人何某殴打致伤,张某入院治疗。出院后,张某监护人欲与何某监护人协商赔偿事宜,但因何某家庭情况复杂,双方一直沟通困难,为维护张某的合法权益,张某及其监护人向法院提交了诉前鉴定申请。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承办法官本着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目的,在诉前鉴定准备阶段多次积极与双方监护人进行沟通,了解到何某因父母离异、父亲常年卧病在床,一直由其姑姑代为抚养。何某身处青春期,本就面临着生理和心理的巨大变化,情绪容易波动,自我认知和自我控制能力相对较弱,而父母离异且不在身边给孩子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冲击,使其缺乏安全感和家庭的温暖。至此,承办法官通过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法理、情理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此次纠纷,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由何某监护人一次性赔偿张某损失共计人民币38000元,并当场履行,即刻张某的监护人向何某出具了谅解书。

本次纠纷不仅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且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法官在此提醒各位监护人,处在青少年时期的孩子往往法律意识淡薄,加上家长溺爱或疏于管教,相互之间容易产生矛盾。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要和孩子积极沟通,对孩子多一些关心和理解,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约束,引导孩子遵纪守法,确保孩子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促进其健康成长。

文字:邵帅

编辑:窦晓琳

审核:杨波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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