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召开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巴图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全市“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宣读了《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化解矛盾、减少信访案件发生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既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人民法院履行职能的必然要求,全院干警要全面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做好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推动“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落细,为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会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升责任意识、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守住安全稳定底线。二是立足工作职能,在源头上加强防控。要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做好矛盾化解和疏导工作,树牢“有信必复”理念,做到实质性化解纠纷。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在落实上务必见效。要坚持“如我在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优化“安检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服务中心”职能作用,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竭尽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下一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将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以实现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任务,用司法力量服务保障科尔沁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文字:王圣杰
编辑:窦晓琳
审核: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