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精神支柱、树价值标杆、育时代新人,中央宣传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评选表彰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经主办单位严格审查,共确定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299名,其中,“助人为乐”类63名,“见义勇为”类58名,“诚实守信”类59名,“敬业奉献”类65名,“孝老爱亲”类54名。
12月16日,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公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爱林入选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
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
108 王爱林
王爱林,女,汉族,1979年8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王爱林扎根民族地区基层法院,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全心全意为百姓排忧解难。她关爱失足未成年人,带头成立“爱林工作室”,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巡回法治课,被亲切地称为草原上的“法官妈妈”。
2014年,王爱林被调到少年法庭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从那时起,她决心在庄严肃穆敲下法槌的同时,也要给这些孩子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为此,她总结出“三个三”工作法,即庭前“走访家长老师,会见涉罪少年,集中庭前帮教”,庭中“辩方倾吐心声,控方释法明理,法官兜底教育”,庭后“跟踪回访,跟踪帮教,帮扶复学就业”,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回归人生正轨。
2018年,“爱林工作室”正式成立,建立庭前心理干预和庭后跟踪帮教系列工作机制,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工作室组织开展“一对一”助学帮扶项目,累计提供助学金15万余元,帮助100多名未成年人重获学习的机会;通过与劳动就业培训机构等安置基地合作,为刑满释放后已成年的涉罪者提供学习计算机、汽车修理等行业知识的专业平台,帮助他们掌握就业技能、提升就业能力。“爱林工作室”整合法院、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力量,在普法宣传、预防犯罪领域不断探索,常年深入各大中小学校,为学生们讲解校园中常见的犯罪行为以及预防校园欺凌、加强自我保护的方式方法,教育引导学生们学会辨别和抵制不良诱惑。同时,“爱林工作室”在77所学校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先后邀请数万名师生、家长参加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等活动。“爱林工作室”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首届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等荣誉,成为内蒙古政法系统一张亮眼的名片。
王爱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内蒙古自治区道德模范等称号。
文字:研究室
编辑:窦晓琳
审核: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