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建设】“三化五步”调解法 诉前高效解纠纷

政务   2024-12-18 16:19   内蒙古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多元化解。

基本案情

2012年至2016年期间,王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多次向徐某伟母亲王某云陆续借款共660000.00元,王某云以现金方式将上述借款交付王某。2023年至2024年2月期间,王某共向王某云还款80000.00元。2024年6月,王某云将对王某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徐某伟,并口头告知王某,王某为徐某伟重新出具借据一枚,确实借款金额等事实,并将其承包林地的流转合同交由徐某伟保管,作为还款保障。后王某未按约定偿还欠款,徐某伟诉至法院。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收到上述案件后,将案件流转至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收到案件案卷,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现场,调解员耐心听取双方陈述,认真辨析双方说辞,结合法理人情进行劝说,终于在调解员的多次努力下,双方达成分期还款调解协议。

“三化五步”调解法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在开展调解过程中总结出“三化五步调解法”。“三化”即调解方式“便捷化”,可以当场调、远程调、异地调;调解流程“集约化”,收案、分流、联动、化解等重点环节一站式办理;调解队伍专业化,返聘退休法官为诉前调解员,提升调解成功率。“五步”即“听、辨、劝、和、督”,耐心听取双方陈述,认真辨析双方说辞,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结合法理人情进行劝说,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在调解后督促履行,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年初以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通过“三化五步调解法”,已在诉前成功化解纠纷5700余起。

文字:马喜莲

编辑:窦晓琳

审核:杨波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发布法院重要司法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