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北郊法庭包法官的手中,表达感谢之情。锦旗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办案、尽职尽责的认可。
基本案情
这是一起因赊购蔬菜引发的纠纷。原告某商行从事蔬菜批发,被告系大型超市。被告在原告处赊购了价值几十万元货物后,拒绝给付货款。王某多次追要欠款无果,便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熟悉案情,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但未成功,随即组织开庭。在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抽丝剥茧、查清事实,在庭审结束后,针对原告提交的一千多页销售货物单据逐一核对,准确计算出被告欠付货款的金额。但办案法官发现被告超市在本案诉讼中已依法注销营业执照,丧失个体工商户资格,已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因该超市系个体工商户,孙某系该超市经营者,基于个体工商户财产与个人财产的混同性特征,不论该超市是否注销,孙某均应对诉争欠款承担清偿责任,故判决经营者孙某向原告给付货款,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案件的高效审理,收获了当事人的赞扬。
面对当事人双手递来的锦旗,承办法官心中涌动着一股暖流,最欣喜的莫过于来自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
“收到锦旗的感觉怎么样?是不是感受到了作为法官的荣誉感和深深的责任感?”
“肯定是比收到上诉状开心多了!”
初任感言
北郊法庭 包美芳
这是我初任员额法官后收到的第二面锦旗,是对我工作最大的认可,同时也是对我个人和团队的激励、鞭策。在任员额法官工作一年以来,遇到了志同道合的人,也遇到过败诉后难缠的、纠缠的当事人,使我自己进步颇多。一些暖心的认可使我一直坚持法律人的初心与使命。在今后追逐法治梦想的道路中,我必将笃行“法施于人,虽小必慎”的信念,知行合一,永葆初心,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文字:包美芳
编辑:窦晓琳
审核: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