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第一王权”:出现时间晚于“大宪章”,西方编造又一谎言?

文摘   2024-09-26 07:30   江苏  

按照西方历史叙事,1215年,在大封建领主、教士、骑士和城市市民的联合压力下,金雀花王朝国王约翰王被迫签署了《自由大宪章》,将“王权”限制在了法律之下,确立了私有财产和人身自由不可被随意侵犯的原则。

既然名为“自由大宪章”,那么逻辑应是先有“王权”集权、后有“自由”大宪章。以中国历史脉络看,夏朝就进入了王权时代,金雀花王朝约翰王对应的南宋更是皇权时代,大宪章的存在逻辑自然没有问题。

但问题是:中国是中国,英国是英国,两者历史深度广度截然不同,自然不能轻易类比,既然如此英国“第一王权”始于何时呢?其实,与中国很早出现王权不同,英国第一王权晚于“大宪章”,金雀花王朝国王约翰王时代还谈不上王权时代。既然还在非王权时代,那么如今对“大宪章”的叙事就存在问题了。

英国国家如何形成

英国,其实是一个殖民者的国家,犹如后世之美国。

距今万年之前,英国存在原住民,距今3000多年时,西班牙史前民族伊比利亚人入侵,接着是罗马帝国眼里的三大蛮族之一的凯尔特人,其中一支叫“不列吞人”,应是“不列颠”名称由来,最后才是两个日耳曼氏族部落——盎格鲁和撒克逊征服英国。

罗马占领英国时,英国还处于氏族社会,罗马占领是在氏族社会基础上加了外来的军事统治。407年罗马撤军,盎撒人开始入侵英伦三岛,英国开始慢慢出现了“王”。数百年的占领,罗马的“先进王权政治”,英国人似乎啥都没学到,这一点让人挺费解的,或者说罗马历史有些问题?

449年,第一批盎撒人“分乘三条船”来到英国,发现这里土地丰腴,居民软弱可欺,毫无自卫能力,于是派人回去呼叫更多的盎撒人过来。越来越多的盎撒人来到英国,所到之处烧杀抢掠,大批凯尔特人被杀。

原先的居民被赶走,盎撒人征服胜利之后,又彼此争夺土地,互相征战。于是,小部落变成大部落,大部落变成小王国.......在这种征战中,最终在7世纪初时,英国形成七国峙立的局面,史称“七国时期”。此时,英伦三岛上才出现“国家”,才出现“王”。

随后数百年,英国内部兼并战不断,其中还夹杂丹麦入侵。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率法国封建主在英国登陆,打败最后一位盎格鲁一撒克,成为英王威廉一世。之后,英国又经历金雀花王朝、都铎王朝等直至现代。

英国真正王权时代

问题在于:既然早在公元7世纪初,英国就进入了“七国时代”,那么为何文章开头还说英国王权晚于1215年的大宪章呢?其实很简单,因为有“王”不代表有“权”,“王”不掌握相关权力如何称为“王权”!接下来,看看英国究竟何时进入“王权时代”。

首先,盎撒征服时代

在征服英国前,盎撒还处于部落时代,不开化的野蛮时代,实行的是“部落民主制”,是推举出一个首领。但在征服过程中,决定谁能成为“首领”的唯一标准是“胜利”,谁能带领大家取得胜利、夺取更多土地、财富,那么谁就是“首领”。

于是,原先的“部落民主制”就不适应时代了,同时因为战争需要,军队首领地位越发重要(军事首领与部落首领未必是同一人)。最终,不开化的军事首领就成为第一领导,“王”就逐渐出现了,多年战争形成七个军事集团,英国进入了“七国时代”。

这时的“王”,既不具有神性,也不讲究血统,合法性的唯一衡量标准就是“胜利”,就是武力是否强大。谁赢得胜利,谁就能成为“王”,就像五代安重荣所说的“天子,兵强马壮者当为之,宁有种耶”。总之,此时的“王”没有稳定传承的合法性基础,谁都可以造反称王,当时老王与新王往往也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因此“七国时代”没有真正的“王权”。

十世纪,西撒克逊王国一次加冕,诗人写道:“美酒四处溢流,大厅喧吵纷纷,小厮急步如梭,侍者无暇接应。国王双目炯炯,举觞为天祝酒;施礼彬彬,礼下众人。”其中,“大厅喧吵纷纷”与国王起身为众人祝酒等,说明当时贵族与国王身份平等,处于同一阶层,“王权”自然没有出现。

钱乘旦在《英国王权的发展及文化与社会内涵》中指出:“在‘王’的早期阶段,‘王’从部落的军事首领转化而来。‘王’在战争中取得社会职能,战争胜利便是‘王’唯一的合法性基础。神性是没有的,血统也没有绝对的必要,依靠的是不加掩饰的赤裸裸的武力。

其次,主权在神时代

进入封建时代,英国的“王”不再是野蛮人军事首领,而变成具有社会特权的贵族们的军事首领。同时,由于贵族内部存在矛盾,贵族也需要一个公认的“调解者或仲裁者”,因此这一阶段的“王”,还要调解贵族矛盾、以及贵族与国王的矛盾。

但很显然的是,国王必须要以武力为后盾,因为国王无权过问贵族领地,封国相当于“国中之国”,如果贵族不服仲裁,那么国王就要号召其他贵族或独自武力征讨。而一旦国王战败,或实力大幅度削弱,那么就可能丢掉王座,被其他势力取而代之。

但无论怎么改朝换代,此时英国各个政权存在的合法性,是像以前的武力为尊,还是有了变化?

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之后,让英国“王权”出现了一些变化,即英国的“王”开始讲究血统性了。虽然威廉一世去世之后,不敢以血统、而是以“神意”为合法性依据将王位传给儿子,但后来历朝尽管都是靠武力夺取王位,却还很重视“血统合法性”,都要与威廉一世有血统联系,即便毫无血统联系的也会娶一个威廉一世后裔,比如都铎王朝创始人亨利七世娶约克王朝的女继承人。

但更重要的还是上帝认可的合法性!欧洲封建时期,都将“神意”视为王国的合法性基础,国王登位时须由教皇的代表主持加冕,代表上帝支持其成为国王,威廉一世征服英国之前也获得了教皇同意,传位给儿子时的合法性基础来自“神意”。总之,如果没有宗教支持,那就没了合法性。

文章开头提到的签署大宪章的约翰王,就曾被教皇开除教籍,所有教堂停止圣事,婴儿不得受洗,死人不得安葬,婚姻不得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拿起武器推翻失去“神”支持的约翰王。

说到底,当时是一个“主权在神”的时代,国王虽是国家领导,但却服从上帝主宰,因此这时英国自然还未进入真正“王权”时代。

所谓“自由大宪章”,就是非王权时代签署的,但此时英国的“王”原本就没有太多权力,“王”本来就不能随意处置贵族,是约翰王想要收拢权力,于是遭到贵族等既得利益群体反对,最终在教会、贵族等多方逼迫下签署了这么一份文件。实际上,消除国中之国的集权是大势所趋(不消除会造成诸侯混战等),大宪章在当时实为历史倒退、而非进步。如今,中西方不少学者过度吹嘘这份文件,也不谈其历史背景,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

第三,真正王权时代

真正进入王权时代的是都铎王朝,1485年创始人亨利七世靠武力取得王位,但其本身既无威廉一世的血统,又未获得教会代表的“神意”支持,王位合法性存在问题。于是,亨利七世一边娶了约克王朝的女继承人,一边依靠“民族主义”,就是把民族主义作为合法性基础。

都铎王朝建立之后,压制旧贵族,解散贵族私兵,设立专门审理权贵要案的“星室法庭”,同时提拔一批身份卑微的中产“小臣”等,于是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统一与集权,国王拥有一切生死予夺之权,此时英国才算真正进入王权时代,也即进入“主权在王”时代。正因如此,后来英国才能率先进行宗教改革等。

到了1533年,亨利八世就明确宣称:“英格兰为一主权国家,并一向为世界所承认,受一最高首脑国王之统治,他具有本主权国君主的尊严及高贵身份,受制于他并仅次于上帝之下因而应天然谦恭地服从于他的,是整个国家政体!”

综上,英国真正王权出现的时间,要晚于“自由大宪章”约250多年,因此所谓大宪章肯定有其历史意义,但其作用的宏大叙事,比如大宪章让英国崛起、大宪章限制了“王权”、让英国走向民主法治等,不仅有些是过度拔高了,而且有些明显就是谎言了,或者甚至变成了“政治洗脑”。

其实,约翰王后来将之废除,英国王权时代无人提及,到资产阶级革命时,才赋予了《大宪章》以新的意义,用以反对英国王权的手段而已,但1215年时的大宪章与资产阶级需要的大宪章,两者内涵大不相同,只是资产阶级为了达到目的寻找了一个“历史名义”罢了。反过来说,如果不是资产阶级革命需要,所谓“自由大宪章”只是废纸一张!

参考资料:《钱乘旦——英国王权的发展及文化与社会内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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