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沈阳三环内户口的摩托车主上牌照不用再起诉了,祝各位摩友早日辽A!”此话摘自2023年10月30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
2023年4月,沈阳高新区法院开始受理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中摩托车上牌案件占比最大,经测算此类案件预计到年底受案数将达到4500件以上。面对突如其来的审判压力,高新区法院以实质化解争议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次向市法院请求,积极与交警支队、市司法局召开专题研讨会,适时向市交警支队发送《行政争议先行处理告知书》《司法建议书》,建议其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并依法履职。2023年6月,市交警支队努力提升交通管理综合能力,在全市开通了12处摩托车注册登记便民服务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登记业务,摩托车上牌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案件争议得以实质化解。
作为全市唯一一家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高新区法院始终坚持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原则,深耕十载持续探索多元解纷路径,用深厚经验和显著成效擦亮了行政审判为人民司法的鲜明底色。
近年来,高新区法院先后制定了《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的实施细则》等文件,并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精神,通过依法、规范、稳妥、准确、审慎提出司法建议,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十年来,共发送司法建议85份,收到回复函45件,反馈率52.94%,其中2022年至今反馈率达到100%。为积极融入社会治理,针对具有群体性、苗头性的行政诉讼类案,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妥善化解因摩托车上牌而引发的行政纠纷,从源头上有效避免了近4500余件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为统一行政执法与司法审查标准,向辖区应急管理局发送关于加处罚款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司法建议,对加处罚款的行政行为予以规范;为实质解决行政争议,向辖区街道发送依法履行征收补偿职责的司法建议书,有效解决98起因未按期给付过渡期补助费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敦促行政机关尽快完成回迁安置工作。
为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针对辖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议各辖区指派符合规定的“出庭负责人”到庭应诉,并积极出庭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得到明显提升。
集中管辖十年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断提升、应诉能力不断增强。但近期行政诉讼案件类型呈多元化发展趋势,案件标的额逐年增大,涉诉行政案件类型逐年增多,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均面临新的挑战。为推动解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应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辖区行政案件审理情况。2023年,高新区法院会同各辖区政府制发《高新区法院辖区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规程》,分别从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机制、通报制度等方面入手,规范行政机关应诉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发展。《应诉规程》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方面做了细化规定,2023年至今,各辖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在99%以上。强力助推辖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聚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完善。
高新区法院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在立案大厅公示《行政复议前置范围告知书》,并告知复议的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事项。探索在立案大厅设置浑南区行政复议服务窗口,实现在立案大厅直接受理申请行政复议,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只跑一次”。与辖区司法局建立预警机制,强化信息共享,持续完善重点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建立大案、要案协调机制,定期进行案件通报、信访动态及时反馈。积极与各区(市/县)司法局开展协调化解工作,力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促进行政争议从“司法主导”向“行政主导,司法终局”模式转变,进而取得多渠道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