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府院联动 打造自贸区沈阳片区商事纠纷化解“新枫景”

政务   2024-08-22 11:08   辽宁  


为全面推进自贸区沈阳片区矛盾纠纷化解联防联动机制建设,强化府院联动,服务自贸区沈阳片区中心工作的大局,打造具有沈阳片区特色的“自贸枫桥”新模式,日前,沈阳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理委员会在高新法院自贸区法庭举行《关于建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商事及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化解联防、联动合作机制的协议》会签仪式。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崔震、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健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理委员会和沈阳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确定了常态化联络、信息共享、问题会商、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联防、联动及人才交流培训等六大合作机制。

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健表示,会签《联防联动协议》是高新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实践举措,是回应推进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以制度创新赋能产业发展司法需求的重要制度保障。自贸区法庭自建成以来,积极立足沈阳自贸区域内重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有效保护创新要素、低成本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域内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助力和保障。高新法院将以此次会签机制为契机,与自贸区管委会高频联动,服务大局,确保矛盾纠纷联动联防机制落地见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贡献力量。

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副主任崔震高度肯定了高新区法院护航自贸区沈阳片区社会经济发展所做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自贸区法庭运行以来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果。同时,对法庭今后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期望与要求,指出法庭工作依托鲜明的自贸特色,探索出具有自身显著特点的工作机制,并表示自贸区管委会将继续大力支持自贸区法庭的各项工作,与高新区法院保持良好、顺畅的联络,共同为自贸区沈阳片区的繁荣发展保驾护航,为沈阳地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自贸区法庭自成立以来,积极服务辖区工作大局,与自贸区管委会共同设立园区法律工作站、走访域内企业、进行法制宣讲、开展示范庭审活动、与域内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配合管委会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定期向管委会发送审判通报,及时与辖区政府通报域内企业涉诉情况,努力为域内企业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新平台,已经成为自贸区沈阳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力量。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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