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式调解+司法确认”推进批量纠纷一体化解 当好基层社会治理的单元格和主阵地

政务   2024-08-09 16:25   辽宁  

今年以来,高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部署要求,探索诉前调解与诉中调解高效衔接的全流程调解,及调解前深入调研矛盾诉求和行业发展状况的工作模式,以“示范调解+司法确认”,助推系列纠纷一体化解,将自贸区法庭打造成为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单元格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阵地。




调研式调解,调到群众心坎里


“文化公司要告我侵权,索赔的太多了,我负担不起,这个店本来就不挣钱,我干脆不干了。”

“这家母婴用品店不承认侵权,还说没钱赔偿,什么时候才能出结果?我想赶紧执行。”

案件材料刚送到法院,纠纷当事人焦急的电话就打了进来,这是自贸区法庭开展日常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自贸区法庭诉前调解法官在征得纠纷当事人同意后,根据纠纷专业特点,及时委托沈阳市浑南区李相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诉前调解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在接手文化公司与母婴用品店的侵权纠纷后,了解到这不是一起单一的纠纷,文化公司后续还有数十件类似纠纷也要准备进入司法程序,该纠纷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大量诉讼。

在自贸区法庭的协调下,诉前调解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加强了调解前的调研工作,发现该类纠纷中的母婴用品店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且大多经营不善处于半停业状态。针对调研摸底发现的基本情况,诉前调解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加大对文化公司的释明力度,告知文化公司应加大对制造方源头侵权的打击力度,以及相关司法政策。经过持续两天的集中调解,纠纷双方在充分认清自身诉求、风险等基础上,终于达成示范性的调解协议。文化公司表示后续数十件类似纠纷也将参照已经达成的调解协议,实现一并化解。

自贸区法庭以化解小纠纷为切口,坚持“小纠纷不小化解”,杜绝纠纷机械化解,发挥调解工作优势积极投身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与自贸区管委会、行业协会等机构的工作对接,深入挖掘小纠纷背后隐含的营商环境、创新发展、民生问题,加强释法析理,把调解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提高纠纷化解效能。自贸区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以来,诉前调解成功化解案件600余调解成功后进行司法确认42件。通过有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实现了法庭域内案件同比收案数量下降11.24%



做实司法确认,当事人吃下“定心丸”


“达成了调解协议,对方反悔怎么办?”“还是别调了,签了调解协议,对方不履行,就是一张白纸”

“姜法官,你建议我申请的司法确认太好了,就跟判决书一样,又快还不用花诉讼费”“有了这个司法确认的裁定,我悬着的心就能放下了”。

这些都是自贸区法庭在调解工作中收到的高频反馈,司法确认工作做深做实,关系到当事人能不能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也关系到纠纷源头化解工作的开展。

纠纷当事人对达成的调解协议除了能够当场履行的,一般存有顾虑。针对该情况,自贸区法庭的诉前调解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积极向纠纷当事人释明进行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不收取费用、高效便捷等优点,引导纠纷当事人主动就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司法确认裁定固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督促当事人诚信履行协议,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自贸区法庭依据当事人申请作出司法确认12件,裁定作出周期不超过3天,确认的12件调解协议均实现自动履行。




高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结合自身特色优势,立足自贸区创新发展对矛盾纠纷快速化解的司法需求,加强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锚定主要争议焦点,探索以调研推进调解工作,培育类案示范调解,推进“类案示范调解+司法确认”,实现批量纠纷一体化解,取得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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