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执行局近期接到申请执行人沈阳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财产线索,执行局赴新疆进行现场执行。
2024年8月14日,高新法院执行局石威法官与法警宋晓丹到达新疆后,对被执行人公司注册地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地已无人办公,公司已经更换了办公地点,经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被执行人公司名称和公司法人也已经更换。高新法院法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根据被执行人更换后的公司名称进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当地银行有美元账户和人民币账户,高新法院执行局法官就被执行人账户现场扣划62万余元。同日晚上十点,执行局石威法官与法警宋晓丹到找到被执行人的代理人询问和记录笔录,后通过被执行人代理人找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经过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沟通和教育,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解,对我院执行工作表示全力配合,但本案涉及的集装箱现在大部分都在国外,需要被执行人把集装箱进行排空之后运到国内的相关港口,变现之后再给付申请人,相关和解方案需后期与申请人进一步协商。两天执行期间,高新法院法官进行了现场调查、询问当事人及代理人、银行存款扣划。执行回款62万余元,并已给付申请行人,申请执行人对高新法院的执行效率和执行效果表示非常满意。
本次异地执行,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深入调查执行线索,明法释理,促案件推进,有效的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将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继续加强执行力度,为打造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