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2014年9月1日,沈阳高新区法院开始集中管辖苏家屯区、沈北新区等八个区、县的一审行政案件。十年以来,高新区法院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的职能优势,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繁简分流工作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也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推进行政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对于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8年,沈阳高新区法院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开展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建立“三看”(看被诉行政行为、看起诉条件、看案件性质)、“三快”(收案快、分流快、审理快)、“三简”(简化送达方式、简化诉讼程序、简化裁判文书)的“三三制”工作机制。为进一步优化繁简分流工作,2023年12月制定《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办法》,推动案件层层分流、快速流转,切实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建立繁简分流工作台账,每季度对简易程序、普通程序适用比例等数据进行分析,确保繁简分流机制持续高效运作。
沈阳高新区法院抓实全面管理,推动案件质量提升。通过市法院点对点业务指导、案件质量评查、行政专业法官会议、案件研讨、案例库、法答网、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助推行政审判进一步提质增效。一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定期制发《行政案件发改情况分析报告》,明确发改原因,谋划减少发改案件工作举措,从源头上减少问题案件产生。沈阳市法院行政庭多次到高新区法院针对多发常发的案件发改原因进行专项指导。二是切实统一裁判尺度。定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进行疑难案件及典型案例研讨。落实类案检索机制,用好用足“法答网”提问、人民法院案例库,确保法律适用准确。三是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以审限内结案率、发改案件、超长期未结案件等审判指标为抓手,督促法官提升案件质效,实现上诉率、审限内结案率、一审裁判被改判率、被发回重审率等重点指标均位于合理区间,并优于全省均值,审判质效运行良好。
2024年1-8月,高新区法院行政案件平均结案时间92.50天,较同期减少7.74%,审限内结案率较去年同期上升24.2个百分点,繁简分流工作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