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南省药监局 编辑:水晶
10月29日,据河南省药监局消息,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检查组对禹州市天源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有因检查。
该公司存在严重缺陷2项,主要缺陷3项,一般缺陷15项;检查组现场综合评定结论该公司药品生产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药监部门通知该公司立即执行暂停生产销售中药配方颗粒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对涉及问题产品进行质量评估,依法采取召回的措施。
转自:河南省药监局 编辑:水晶
10月29日,据河南省药监局消息,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检查组对禹州市天源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有因检查。
该公司存在严重缺陷2项,主要缺陷3项,一般缺陷15项;检查组现场综合评定结论该公司药品生产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药监部门通知该公司立即执行暂停生产销售中药配方颗粒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对涉及问题产品进行质量评估,依法采取召回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