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97分析数据的解释与处理指导原则标准草案公示

健康   2024-11-18 19:41   江苏  

来源:国家药典委     编辑:wangxinglai2004


2024年11月18日,国家药典委发布了9097分析数据的解释与处理指导原则标准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

我委拟制定分析数据的解释与处理指导原则国家药品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张军、韦石凤  
电话:010-67079583、67079522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指导原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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