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药监局大湾区分中心 编辑:wangxinglai2004
近日,为加强粤港澳三地中药标准领域合作,国家药监局大湾区分中心发布了张权破痛油等7个品种的推荐性技术要求和安全性质量控制项目检定通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原文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加强粤港澳三地中药标准领域合作,以标准引领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有关要求,粤港澳大湾区中药标准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张权破痛油等7个品种的推荐性技术要求,经粤港澳三地药品监管部门共商确认,现作为首批粤港澳大湾区中药标准予以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推荐粤港澳中医药业界广泛使用,特此公告: 涉及品种:陈皮(广陈皮)、化橘红、化橘红胎(化橘红珠)、板蓝根颗粒、夏桑菊颗粒、麝香活络油、张权破痛油;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具体品种药材标准
涉及通则:农药残留、重金属与有害元素、黄曲霉毒素、二氧化硫残留和微生物限度;
通知原文
涉及品种:陈皮(广陈皮)、化橘红、化橘红胎(化橘红珠)、板蓝根颗粒、夏桑菊颗粒、麝香活络油、张权破痛油;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具体品种药材标准
涉及通则:农药残留、重金属与有害元素、黄曲霉毒素、二氧化硫残留和微生物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