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

健康   2024-11-17 18:31   江苏  

来源:河北药监局   编辑:wangxinglai2004


近日,为进一步依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河北药监局发布了《河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形》修订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2日。  



通知原文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全省药品监管系统规范执法,省药监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河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形》《河北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形》和《河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形》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502841515@qq.com  
2.来信地址: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91号)  
3.联系人及电话:尹中旻,0311-83720037。
征求意见稿原文(更多内容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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