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药监局 编辑:wangxinglai2004
2024年11月19日,山东药监局发布了药品抽检质量公告,共计3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对不符合规定药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企业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省药监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省药监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核查确认,标示3家生产企业的3个品种共3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具体信息如下:
二、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三、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