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后,淄博市的行政区划历经变迁,有很多区县存在的痕迹,现在也只能从那一张张的老票据中才能够找寻得到——
(张周市发货票)
张周市(1950年11月——1953年12月)很多人都听过:它是以原博山市和淄川城、洪山矿区设立淄博市(县级) ,以原张店、周村两市和张店与南定之间的11个村设立张周市(县级) ,二市均由淄博专区领导。
在这里大家可以发现,当时的淄博市,主要范围是淄川和博山,而张店和周村的称呼是张周市。1953年12月,张周市撤销,张周市的行政区划,存在了三年。
更有意思的是,淄博还曾有过昆仑、洪山、黑山、杨寨等区。
1953年12月:撤销淄博工矿区及其所辖的张周、淄博二市和淄川县,设立省直辖地级淄博市,下辖张店、博山、周村、洪山、昆仑、黑山、杨寨等7个区。
(黑山区八陡镇一家合作社的商店销售凭证)
(洪山区一家旅店的发票)
1955年全省行政区划基本稳定,唯淄博市昆仑、杨寨、黑山三个区于同年12月被撤销,该三区的工矿业地区分别划归博山、洪山2区,其余农村地区合并设立淄川区。
这时淄博市计辖博山、洪山、淄川、张店、周村5个区。1956年大调整淄博变动不大,12月淄博市的洪山区并入淄川区,淄博市辖张店、周村、淄川、博山4个区。
(这张收据上可以看到现在的张店南定曾属淄川县)
淄川县(1949年——1953年12月)1949年:省直辖淄博工矿特区 下辖博山、周村、张店3市和淄川、博山2县。特区专署驻博山市。
1953年12月:撤销淄博工矿区及其所辖的张周、淄博二市和淄川县,设立省直辖地级淄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