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界 透 视
健康梦很甜 我带你逐梦
据四川卫生监督公布的2023年打击非法行医典型案例,2023年2月,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龚某某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擅自从事口腔诊疗活动。经查,龚某某曾分别于2005年10月、2020年9月因非法行医行为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其再次非法行医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经法院审理,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判决龚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涉案药品及器械;没收违法所得327430元。
《卫生监督观察》曾多次报道非法行医案件,经常会有粉丝在评论区问,“为何不判刑?处罚太轻!”“这都那么明显的非法行医,竟然就只是处罚了事,不应该刑事诉讼拘留? ”“罚款的并不多,也没有承担刑事责任……”要回答这个问题,牵扯到非法行医罪的问题,并不是一出现非法行医,就会被定性为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
两次以上因无资质行医被行政处罚或因无资质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七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具有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行医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再一再二”的非法行医者注意了
对于那些反复违法的非法行医者,一旦有了前科,更是要注意规范自己的行为了。来看监督君之前报道的一个案子:“非法行医被查后拒不承认:药是给家人和牛用的!”
2020 年 4 月 26 日,河南省济源市卫生监督所接群众举报,称“某庄一村民孔某每天晚上七、八点,在家里非法行医”。卫生监督员立刻展开行动,查到当事人孔某非法行医的违法行为。问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行医的?孔某说是从这两年才开始的。
经查,孔某这可不是第一次违法了,大数据显示,早在 2017 年 4 月 13 日,孔某就因非医师行医受到某市卫生行政部门处罚。时隔3年,重操旧业,这次面对的将是更重的处罚!如果再被发现第三次,就涉嫌非法行医罪了,到时候面对的就是《刑法》了。
非法行医最低罚5万
有网友说:第三次非法行医才涉嫌非法行医罪,那我被发现一次,还可以第二次非法行医吧?
这种想法很危险,监督君奉劝你千万不能这么想,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一旦出现非法行医行为,罚款最低5万起!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的按一万元计算。”
这样的规定明显增加了处罚力度,为打击无证行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对无证行医者更是极大的威慑!
来源:四川卫生健康执法 浙江卫生监督 九江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