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整体谋划疾控事业发展、系统重塑疾控体系、全面提升疾控能力。 这表明改革方案不仅关注当前的疾控能力提升,还注重长远的战略规划。
改革方案强调建立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动员的机制,健全城乡一体、上下联动、功能完备的“大疾控”网络。 这意味着疾控体系改革不仅仅是卫生部门的事情,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改革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重点保障各级疾控机构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学科建设。 这将有助于提升疾控机构的硬件条件和科研能力。
目前我国疾控体系机制体制建设尚不完善,缺乏长效激励机制。 在本轮疾控体系改革中,必须形成疾控体系建设稳定投入机制。 这意味着改革方案将注重激励机制的建立,以提高疾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能力。
各级疾控机构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网络,并通过国家级和省级资质认定。 这将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高致病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改革方案提出要加大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培训,稳步提升现有疾控人员队伍业务水平,并健全完善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 此外,还强调要完善符合疾控工作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工资水平。
基层疾控机构仍存在留人困难、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的问题。 改革方案要求统筹兼顾,加强疾控机构建设,整合组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机构,强化基层支撑体系建设。
国家疾控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疾病预防控制行动方案(2024—2025年)》,提出了包括新冠等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行动、重点急性传染病防控行动、重点公共卫生干预行动等十大具体行动方案。
疾控系统改革三定方案涵盖了顶层设计、基础设施建设、长效激励机制、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人才培养、基层机构建设以及具体行动方案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提升我国疾控体系的专业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以更好地应对各类公共卫生挑战。
疾控系统改革三定方案中提到的“顶层设计和系统重塑”具体包括以下几项措施:
1. 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
强化中国疾控中心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科学研究、教育培训和全球公共卫生合作等职能。
优化省级疾控中心,重点强化省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实验室检验检测、应用性技术研究、公共卫生信息统筹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利用、对外合作交流等职能。
做好市、县级疾控中心重新组建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与同级卫生监督机构整合,强化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职能,确保疾控和卫生监督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优化完善疾控机构职能设置,规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
中国疾控中心和省级疾控中心加挂预防医学科学院牌子,强化科研支撑和技术保障能力。
推动国家、区域和省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发挥辐射支援与示范带动作用。
2. 强化医疗机构疾控职能:
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将疾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
持续提升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传染病院区的传染病诊疗、监测、检测、培训、科研、应急等能力和水平。
到2024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室规范化要求,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参照执行。
3. 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
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
探索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设立专兼职疾控监督员,接受属地疾控部门业务管理。
探索疾控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建立社区疾控片区责任制,完善网格化基层疾控网络。
4. 夯实疾控工作基础:
健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疾控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
学校、托幼机构及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要设立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保健观察室),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员,监管场所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医疗工作力量,做好疾控工作。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疾控工作,培育志愿者队伍。
如何建立和完善疾控体系中的长效激励机制?
1. 合理调整绩效工资:首先,应合理调整疾控机构人员的绩效工资核定标准,参照同地区、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相应级别人员的平均水平,确定疾控机构人员的薪酬水平,并予以财政保障。 此外,建立薪酬动态增长的长效机制,每年调整绩效工资核定标准,以确保薪酬水平与市场和工作量相匹配。
2. 增加定额绩效:例如,汉阴县的做法是为专职疾控监督员在原奖励性绩效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0~500元的定额绩效,并将专职疾控监督员派驻镇级医疗机构工作。 这种做法可以有效激励基层疾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 吸引和留住人才:建立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展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疾控中心的硬实力。 这包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职业发展机会和职业成就感,以吸引和保留高素质人才。
4. 政策组合效应:利用政策组合效应,通过多种激励手段相结合,形成综合性的激励机制。 例如,除了经济激励外,还可以通过职业发展、培训机会、工作满意度等多方面进行激励。
根据《全国疾病预防控制行动方案(2024—2025年)》中的具体行动方案中指出:
1. 建立现代化疾控体系:到2025年,初步建立现代化的疾控体系,形成多点触发、反应快速、科学高效的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
2. 强化联防联控机制:保持各级联防联控机制的有效运转,巩固和拓展新冠疫情防控的好经验和做法,坚持“乙类乙管”,不放松、不加码,建立和完善国家层面定期会商机制和省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
3. 聚焦重点人群和机构:特别关注学校、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等重点机构,瞄准“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尤其在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加强防控。
4. 持续做好多渠道监测:持续进行新冠多渠道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和应对疫情。
在疾控系统改革中,如何加强基层疾控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
1. 健全联动机制:要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疾病预防职责,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 这将有助于将更多资源和服务下沉到基层,提升基层防控能力。
2.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创新医防协同机制,确保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之间的有效协作。
3. 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明确乡镇卫生院承担“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并逐步将社区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交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万居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原则上不低于乡镇卫生院总人数的15%(每院不少于5人)。
4. 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稳定基层疾控队伍。 具体措施包括加大对疾控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积极培养复合型疾控人才,探索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人员柔性双向流动通道,改革完善职称评聘制度,注重业务实绩和科研创新权重,逐步提高疾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和高级职称岗位比例。
5. 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着力培养能解决病原问题的公共卫生人才。
6. 加大投入和支持:要高度重视基层传染病防治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大对科研项目的支持,让疾控人员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此外,还要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
7. 政策指导和调研督导:通过政策指导和调研督导,督促指导基层开展工作,派出督导组赴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深入基层疾控一线开展调研督导,解读相关政策规定,指导市县编办解决疾控机构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疾控系统改革三定方案对于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有哪些具体要求或措施?
1. 加强实验室建设:各地需要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的硬件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 例如,福州市要求市、县(市)区疾控中心建设符合高标准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 湖南省则强调要按照国家标准配齐各种检验检测设备,如核酸测序仪、细菌鉴定飞行质谱仪等。
2. 提升检测项目数量:提升疾控中心实验室的基本检测项目数量,以满足更广泛的检测需求。 例如,福州市疾控中心的实验室基本检测项目不少于500项,而县级疾控中心则不少于200项。
3. 强化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确保实验室在进行检测时能够严格控制质量,并具备良好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例如,杭州市疾控中心为区县级疾控中心配备了核酸提取仪和荧光定量PCR仪,并提出了改造提升实验室的要求,以应对新发传染病病原体的生物安全防护。
4. 加强人员培训和设备产能提升:通过加强人员的规范培训和加快设备产能的提升,确保实验室能够高效、准确地完成检测任务。 例如,国家卫健委提出要从加强实验室建设、强化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加强人员规范培训、加快设备产能提升等方面推进检测能力的提升。
5. 信息化建设:加强各级疾控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强化卫生健康相关数据的整合、挖掘和分析能力,以提高实验室检测的效率和准确性。
6. 创建区域性公共卫生实验室:在一些地区,如湖南省,计划创建国家区域性公共卫生实验室和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以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